黎智英案│黎要求放大拜登醜聞及忌批特朗普 陳指《蘋果》國際版受壓

2024-02-26 10:56

黎智英案今第32天審訊。資料圖片
黎智英案今第32天審訊。資料圖片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32日審訊,亦是《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的第11天。陳沛敏確認《蘋果日報》在黎智英於2020年8月被捕及獲釋後,曾發布文章並提到黎智英稱「坐監都揀呢條路」、「性格決定咗我嘅命運,咁我接受我嘅命運,等如我接受上帝嘅祝福一樣……」,而黎智英亦沒有指示《蘋果日報》改變報道新聞的角度。陳又提出:「基本上佢(黎智英)係老闆啦,同埋佢都係比較強勢嘅作風⋯佢都好堅持自己做法係啱」。

陳沛敏主問部分進入尾聲。資料圖片
陳沛敏主問部分進入尾聲。資料圖片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朝早到庭旁聽。何君健攝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朝早到庭旁聽。何君健攝
黎智英乘囚車到達法庭。何君健攝
黎智英乘囚車到達法庭。何君健攝
陳沛敏朝早由囚車送到法院繼續作供。何君健攝
陳沛敏朝早由囚車送到法院繼續作供。何君健攝
黎智英代表大律師之一關文渭。何君健攝
黎智英代表大律師之一關文渭。何君健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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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7 散庭。案件將於明早不早於上午11時再續。

控方剩下對陳沛敏的主問將針對黎智英被捕及還柙期間的事宜,預計仍需時15分鐘,隨後將開始辯方盤問陳沛敏。

16:15 黎智英還柙後仍未指示改變《蘋果》報導角度

2020年12月黎智英因本案還柙後,《蘋果日報》曾刊登文章題為《蘋果日報告讀者書:有香港人就有《蘋果》,我們不會認命!》,陳沛敏同意當中內容由她授意所寫,但不記得是她還是同事所寫。

2020年12月5日,《蘋果日報》刊登文章題為《黎智英獄中發聲:無畏無懼繼續戰鬥》。陳沛敏稱文中內容應該是從探訪黎智英的人士口中所得,不過在法官李運騰追問下,陳沛敏確認自己當日沒有探訪黎智英,但其後曾探訪過2至3次,黎智英沒有提及新聞報導角度要改變,「佢有同啲同事講話撐住」。

陳沛敏又提到,黎智英「覺得香港情況變壞左好多」,但沒有指示新聞報道上的改變,而她亦繼續依黎智英看法去報道,因為當時張劍虹作為她上司,亦沒有提出改變,只是按照一路以來的方式;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管理層有討論使用的字眼,張劍虹亦曾指報道制裁新聞時要謹慎,但在黎智英這次還柙後則沒有相關情況。

2021年6月18日,在陳沛敏被捕後翌日,《蘋果日報》刊登文章題為《陳沛敏選擇留在災難現場》。陳沛敏解釋文中對她的訪問原來是用於《蘋果日報》報慶,但因為她被捕而用上,部分內容是屬於幾星期前。

15:55 黎智英Twitter上讚揚「攬炒巴」劉祖廸

法官李運騰問陳沛敏曾否與黎智英談及對拜登及特朗普的看法,陳沛敏指她沒有與黎智英就此談論,但張劍虹與黎智英談論過後,張劍虹會把他與黎智英的有關訊息轉發予陳沛敏,陳沛敏才知道黎智英的看法。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10月24日刊登《遊行被圍捕險洩身份 攬炒巴死裏逃生 帶署歷警暴 拒保後返英》,黎智英同日在Twitter分享該報道的英文版,並讚揚「攬炒巴」劉祖廸(Finn)。黎智英在2020年10月27日在Twitter發推文指傀儡(Puppet)不會尊重自己或其他傀儡,他們在內心空虛的深處,心知他們所做的事情均非他們所相信的事,又指中國抽空了道德,並用對權力和物質利益的野蠻渴望去填補。

15:35 黎智英嫌《蘋果》國際版報導特朗普選競對手拜登醜聞「唔夠大」

陳沛敏在2020年9月12日曾在副刊發布專欄文章《這星期給香港人的通識題》,內容有關於「煽動」罪。陳沛敏確認文章由她所寫,當時她對法例有不認同,亦對當時警察被拍攝到的行徑有不認同。控方引述陳沛敏在文中提到「反正誰大誰惡誰就可以指鹿為馬。」,陳沛敏同意由她所寫。

控方另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9月29日及10月5日曾在Twitter上「retweet」《蘋果日報》的Tweet,當中有圖片顯示「自由之夏」特刊。陳沛敏確認相關訊息。

2020年10月16日,張劍虹曾在WhatsApp群組「English News」提及台灣《蘋果日報》的事情。陳沛敏指當時《蘋果日報》的文章是反對拜登及支持特朗普,黎智英曾批評過國際版同事,指過於跟從《紐約時報》及CNN,而該兩者對特朗普都較為批判,「對拜登同佢屋企人嘅醜聞唔夠做得大」,陳沛敏指她亦有翻看報道及向國際版同事了解,因為很多拜登醜聞報道是由美國小報或社交媒體發布,國際版同事覺得不太確實。

陳沛敏指她有向張劍虹反映,「不過國際版同事都會感覺到壓力」,在報導特朗普的新聞時「比重會因為黎生要求調整」,但陳沛敏仍覺得「基本上係跟新聞原則做……」

15:15 《蘋果》接連找日本作家加盟論壇版

《蘋果日報》在2020年9月1日發表文章《PK鄧恐嚇講「打死人」違國安法》,首段內容指:「過去一年,警方一邊竄改7.21歷史,一邊隱瞞8.31真相,更利用國安法封殺人民對8.31的質疑。警務處長鄧炳強接受香港開電視節目《香港怎麼辦》專訪,多次把8.31事件扣連國安,斥責有人刻意散播「太子站打死人」謠言,是要污衊警隊,繼而危害國安,有需要時會調查和執法」。陳沛敏表示此段內容屬於陳述性質。

2020年9月7日的訊息紀錄提到,張劍虹把日本作家甘粕代三的文章《安倍辭職與菅義偉接班之背後》予陳沛敏,陳沛敏解釋張劍虹告訴她甘粕代三會為《蘋果日報》論壇版寫日本政治及中日關係,張劍虹把甘粕代三的文章傳送給陳沛敏,再叫陳沛敏轉發給楊清奇。陳沛敏憶述張劍虹亦向她傳送「高橋傳來」的資料及相片,要求陳沛敏找楊清奇,叫楊清奇直接聯絡高橋。

陳沛敏指她不清楚張劍虹如何認識高橋傳來,但她認為張劍虹「覺得佢啲文適合係蘋果日報」,又提及「依個作者幫手寫過日本賽馬」事宜。陳沛敏也不肯定張劍虹找高橋傳來撰寫文章需否得到黎智英的同意。

14:55

控方指,黎智英在2020年8月26日曾發送兩影像到WhatsApp群組「English News」,其中一圖為《蘋果日報》刊登的《兩岸專題:中共威權炮製惜食鬧劇 專家:政策半年玩完》。陳沛敏稱由於中國版人手較少,所以一般由電子版的同事準備,然後在實體版刊登。黎智英在WhatsApp群組中要求翻譯內容,其後黎智英在翌日於Twitter上分享該專題報道的英文版本。陳沛敏確認訊息內容。

2020年8月29日,《蘋果日報》刊登新聞《林卓廷錄口供 一時證人一時犯人 憂白衣兇徒遭放生 促警交代角色》,內容有關於林卓廷因「元朗721事件」被捕,而該頁報章頂部有標題「顛倒黑白」,控方問該標題是否針對該新聞內容。陳沛敏同意。

14:35 黎智英發文向特朗普致謝

控方確認陳沛敏在2020年8月20日獲委任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的董事,負責簽發支票。

控方在庭上展示黎智英在2020年8月20日於Twitter帳戶發推文感謝特朗普,提到「香港沒有自由就沒法成功,也不能再是國際金融中心」。而翌日(即2020年8月21日)《蘋果日報》實體報紙出版《特朗普:黎智英是勇敢的人》的文章,提到「曾形容黎智英被捕為『可怕事情』的美國總統特朗普,前日表示黎智英是『勇敢的人』,向他送上祝福」。

陳沛敏解釋當時特朗普在白宮記者會上公開發表講話,「外媒都有報道特朗普講嘅嘢,咁(《蘋果日報》)即時新聞都有報道,報紙第二日刊登埋」。文中提到特朗普稱雖然不認識黎智英,但為他感難過,因為聽說對方是好人,「顯然是一個非常勇敢的人」,並向黎智英「送上祝福」。內容也包括黎智英的Twitter推文內容,指出「黎智英在Twitter感謝特朗普,指香港沒有自由就沒法成功,也不能再是國際金融中心」。

13:00 午休。下午兩點半再續。

12:40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7月23日刊登新聞《指中共落刀等同嚴重舞弊 羅冠聰晤蓬佩奧籲反制DQ》,而頁頂標題為「兩制蓋棺」,陳沛敏確認「兩制蓋棺」為《蘋果日報》在同年7月1日頭版的後半部分,亦在7月被用作報道主題。

控方另指,陳沛敏早前的證供中提到黎智英會轉發新聞稿和文件等。陳沛敏確認自己會將相關新聞稿再交給同事接手,而就黎智英提出的觀點,她亦會在會議中向同事轉達。

控方續展示,2020年8月13日,張志偉將一篇電子版報道轉發在WhatsApp群組「English News」,控方其後展示《蘋果日報》刊登新聞《獲釋後Twitter直播黎智英:手銬不能侮辱我》,當中亦提到黎智英「昨早在Twitter如常『經營國際線』」。

陳沛敏確認內容,指該實體版文章是根據電子版報道寫成,相信借用了原文的字眼,文章亦面向國際社會。當控方問及目的,陳沛敏指黎智英是想爭取支持、或向國際社會去表達看法,「爭取外國國家就佢個啲訴求向中國或者香港政府施壓」。

12:20 黎會明確指示「做到最大」某些新聞

法官李運騰問及陳沛敏,黎智英的看法多大程度上會影響《蘋果日報》的報道及編採政策時,陳沛敏回覆:「如果佢好重視單新聞,佢會好明確咁話做到最大,有時佢透過俾人哋新聞稿我哋,或者喺2019年7月1日個次咁,叫我哋做多啲示威者心聲」。

控方展示《蘋果日報》2020年7月7日頭條新聞《爆門搜屋 限制離境 充公財產 秘密竊聽 查國安案警察大晒》,及該篇新聞的文字及圖像設計,文章中央有一對張大的眼睛。陳沛敏解釋:「設計同事想反映國安法賦予政府好多權力⋯監視市民資料」,又提到美術部同事會參與編採會議,有上司或同事告知他們當日負責設計的新聞標題,指示他們需從圖像設計表達甚麼想法。

控方遂展示《「自由被剝奪 跟大陸無異」 特朗普撤港特殊地位》及《特朗普留後著 隨時擴打擊面》兩篇文章,提及黎智英當時曾建議陳沛敏報道制裁名單,但陳沛敏認為「我發現我哋無可能suggest到」,她收到黎智英建議後曾與同事討論,也認為難以用新聞形式報道制裁名單。

控方指出《特朗普留後著 隨時擴打擊面》文章中沒有提及消息來源,陳沛敏補充指:「黎生關注制裁名單有咩人,依個新聞主要講Bloomberg收到消息,掌握到一啲名字,記者同事想分析制裁名單會唔會就係依啲名,同相熟嘅source同學者討論後,分析出咁嘅結果,關注點係個制裁名單」。陳遂指:「我哋引述Bloomberg報道無問題,因為我哋不時會引用news agency(新聞通訊社)報道」,又強調黎智英「好關注個(制裁)名單」。

12:00 陳指黎透過給予指示令《蘋果》報道反映其看法

2019年10月18日,《蘋果日報》曾刊登《社會專題:自己手足自己救》,控方問陳沛敏該專題由《蘋果日報》實體版、抑或電子版負責。陳沛敏指是電子版負責。控方又展示一篇2020年6月1日《蘋果日報》網上發布的文章,當中附有袁弓夷的影片,並問陳沛敏該文有否發布在實體版報紙。陳沛敏稱記憶中沒有,而該發布應該是由羅偉光或張志偉負責。

2020年6月13日,《蘋果日報》刊登新聞題為《報告轟北京禍港 促以最嚴厲招數反擊 共和黨點名制裁汪洋韓正》,而同頁亦載有新聞《意荷議員加入國際聯盟抗中共》,當中提到「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這個組織。

控方指黎智英曾在WhatsApp向陳沛敏轉發上述組織的新聞稿,並問陳沛敏上述新聞與黎智英轉發新聞稿有沒有關係。惟陳沛敏稱不記得。

控方續指,陳沛敏早前被問起2020年7月1日《蘋果日報》的新聞時,曾供稱受黎智英觀點影響。陳沛敏同意,指「因為黎先生覺得(香港)國安法實施係會破壞一國兩制、損害法治」。控方又問,陳沛敏跟從黎智英觀點的原因。陳沛敏指黎智英一直透過給予指示,令報道反映其看法。

11:14 小休30分鐘。

11:00 黎智英要求報紙雜誌化 

陳沛敏解釋「採訪主任(News Editor)」與「編輯(Editor)」職責不同,表明「編輯唔會做採訪」,而採訪的職責則由記者、助理採訪主任、副採訪主任、採訪主任等人負責。

另一方面,控方問及《蘋果日報》實體報紙為何在2019年10月會發布《壹週刊》的文章時,陳沛敏解釋《壹週刊》在2018年起暫停紙本經營,但2019年仍有保留電子版運作,「黎生嗰時要求報紙雜誌化,出一啲專題」,故在社長張劍虹的同意下,《壹週刊》的文章及作品便放在《蘋果日報》實體報紙上刊登,張劍虹亦會負責監督《壹週刊》的文章內容。

10:40 陳沛敏同意《蘋果》就太子站831事件報道角度受黎智英影響

控方提到,2019年5月26日,《蘋果日報》就黎智英出席網台節目「細說中南海」有刊登報道,並問到該節目與《蘋果日報》有沒有關係。陳沛敏表示不記得是否與《蘋果日報》網上版有關,只記得節目由何俊仁主持。

控方續展示,《蘋果日報》在2019年8月14日刊登新聞題為《民陣籲8.18上街 良知晒冷》,並載有遊行主題及時間,問到當時《蘋果日報》是否會報道香港每個將會進行的遊行。陳沛敏指,如果主辦方有提供地點、時間及遊行路線便會報道,並解釋原因是為了讓讀者知道。

2019年9月1日,《蘋果日報》亦刊登頭版新聞《港鐵大搜捕 釀元朗恐襲2.0 速龍無差別毆巿民》,控方問到《蘋果日報》對「太子站8.31」事件的報道角度,陳沛敏稱是「質疑警方當晚有無使用過度武力」,並同意報道角度與黎智英有關,黎智英「覺得警暴呢樣違反公義」、「當晚好多都影到警方係車廂入面,有啲巿民就被打得好犀利……」,所以《蘋果日報》就以頭版報道,並確認新聞標題使用了陳述式句子、而非疑問句。
 

10:20 陳沛敏指黎智英作風強勢 堅持己見

陳沛敏在控方主問下指她「基本上係」跟從黎智英的指示或看法行事,她解釋:「因為基本上佢(黎智英)係老闆啦,同埋佢都係比較強勢嘅佢嘅作風⋯佢都好堅持自己做法係啱」。

陳沛敏指她在宏觀角度認同黎智英的政治取態,如民主自由等基本價值,「民主自由依啲我係認同㗎囉」,但對於黎智英的做法,「我又唔覺得我每次都認同囉」。

陳向黎提意見不被接納 只能執行指示

控方重提陳沛敏當年對「一人一信救香港」活動向黎智英提出自己看法,但黎智英不接受陳沛敏的看法,陳沛敏最後亦執行職務,但她沒有把「一人一信救香港」活動當作新聞版面,只把它當作廣告,「只係free咗個A1版俾佢出信」。

控方提及陳沛敏身為《蘋果日報》副社長時,每逢星期日放假,執行總編輯林文宗則會代她執行執務,遂問她自2019年4月起在她放假期間,林文宗是否按黎智英的指示及看法行事,陳沛敏回答:「我認為係」。

10:00 開庭

陳沛敏身穿藍色外套,髮型為深黑色齊陰及肩整齊半紮短髮。她由3名女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

控方向陳沛敏展示,《蘋果日報》在2020年8月13日曾發布文章《黎智英羈留室感悟 「坐監都揀呢條路」》,內文中提到黎智英在被捕及獲釋後,返返回壹傳媒大樓及向員工表示「一切繼續」及「《蘋果》一定會撐落去」。陳沛敏確認自己當時在場。

控方引述文章,指黎智英當時稱「性格決定咗我嘅命運,咁我接受我嘅命運,等如我接受上帝嘅祝福一樣,我以後唔使驚;係咪要重新考慮?我從來冇諗呢樣嘢。」陳沛敏確認黎智英有實際說過,而黎智英沒有提過《蘋果日報》在報道新聞的角度上需要改變。

陳沛敏亦稱,由同年8月至12月、即黎智英再被捕及還柙為止,她曾在壹傳媒大樓見過黎智英,但黎智英同樣沒有提過報道角度上有需要改變,她亦無印象黎智英曾在WhatsApp提過。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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