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島獨家|網店非法售賣電子煙成風 屋邨公然貼街招吸客 市民購買或墮法網
2024-02-25 07:00
歌星胡鴻鈞今年1月底從內地返港時,因攜有逾百支加熱煙彈被海關截獲沒收,預計法庭會在衞生處詳細檢核後發出傳票。其實涉及電子煙的涉嫌違法情況比比皆是,《星島》記者追查發現,近日有人在街頭電燈柱張貼印有二維碼及網址的廣告,以手機「掃碼」後登錄了非法售賣電子煙的網站,記者網上巡查亦發現有不少同類網站,聲稱網站在海外註冊,所售賣的電子煙亦來自境外,企圖逃避香港法例的規管,惟市民一旦購入,已涉嫌觸犯禁止進口電子煙的法例。
管制電子煙的法例於 2022 年 4 月 30 日實施,任何人不得進口、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及草本煙,也不得在法定禁煙區使用另類吸煙產品。不過,自法例實施後一直有不法商家經網上渠道銷售電子煙產品,近期更有變本加厲的趨勢,《星島》記者日前便在大埔太和邨街頭多條電燈柱發現張貼了印有網址和二維碼的宣傳單張。
開啟手機掃瞄器「掃碼」後,自動登陸了售賣電子煙的網站,網頁顯示有不同品牌的電子煙彈、電子煙機及有關配件出售,並且推出「1機(電子煙機)+3盒(電子煙彈)」共550元的優惠套裝,不同產品購入數量越多亦可享更多折扣,客人只要通過WhatsApp下單及以電子支付方式付款,並提供收貨地址及聯絡電話,即日至2日內便可收貨,貨品如有問題「包換包送」。
為查明售賣情況,記者以客人身份通過WhatsApp聯絡賣方,對方稱網站在外國註冊,產品亦由海外寄送至香港,故此他沒有違反香港法例。不過,記者問及購買外地輸入的電子煙是否違反禁止進口的法例時,對方未有正面回應,「買幾盒無人會理你,大把客人照買!」
記者隨後在網上搜尋,發現至少10多個售賣電子煙的網站,不少均聲稱吸食電子煙有很多益處,例如沒有致癌物質和有助戒煙等,大部分也表明網站於海外註冊,產品來自境外,但網址卻有「hk」或「hongkong」,似乎目標客戶是針對香港,其中一個網站聲稱是馬來西亞註冊,只受該國法律監管,「如因郵寄之物品不合乎郵寄當地之法律責任,而令買家有任何損失或法律責任,XXX.com將不承擔一切損失或法律責任」;另一網站則自稱是海外「代購」,同樣指買家需自行了解其地區的法例,賣方不負任何責任。
衞生署發言人表示,非法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循簡易程序定罪,可判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或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非法推廣、製造、售賣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則可判處罰款5萬元和監禁6個月。
發言人續稱,在另類吸煙產品禁令於2022年4月30日生效後,截至2023年12月31日,衞生署接獲海關轉介逾1570宗有關旅客進口另類吸煙產品的個案(約39%的個案涉及非本港居民),以及逾510宗涉及郵包及貨運的進口個案。衞生署成功檢控共262名違例者。
另外,就銷售或為商業目的而管有另類吸煙產品方面,同期衞生署接獲逾630宗投訴或轉介個案,並成功檢控15名違例者。在定罪個案當中,最高刑罰為監禁兩個月。
香港海關發言人表示,根據《進出口條例》,任何人進口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產品、草本煙及任何相關的器具、零件和配件,即屬違法,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萬元及監禁2年,或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發言人續稱,香港海關一向應用風險管理,在海陸空邊境對旅客、貨物、郵包和運輸工具進行查驗及監控,並與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加強情報交流及採取聯合行動,以防止禁運/受管制物品非法進出本港。如發現違法情況,會將個案轉交衞生署跟進。
由2022年4月30日至同年底,海關檢獲的另類吸煙產品有478萬件,2023年全年則檢獲385萬件,合共863萬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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