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外國駐港機構關注「境外干預罪」 葉劉淑儀 : 不散播假消息便不違法
2024-02-19 22:40
特區政府有關《基本法》第23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期尚餘10日便結束。外國記者協會(FCC)今日( 19日 )舉行有關《基本法》23條立法的午餐研討會,對於有歐盟駐港澳辦事處關注「境外干預罪」,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認為,若傳媒與外國政府或外國政黨談及香港事務,只要不涉散布虛假信息或採用欺詐手法,不會違法,政府可加強解釋境外干預和所涉不當行為的性質。
她又強調,英國、澳洲和新加坡等國家近年也新增相關罪行。
傳媒透露《預算案》內容 不涉「國家秘密」
葉劉淑儀今日在社交平台發文,指諮詢文件列出了7項「國家秘密」,但是觸犯相關罪行門檻極高。首先是該項資料並不是一般官方資料,而是要屬於這七大範疇,假如一些官方資料已曝光,那麼該資料已機密,轉載也不涉及「明知故犯」、有意圖地去泄密。她又舉例若有傳媒透露了《財政預算案》的某些內容,例如是否調節印花稅等等,只能算是一般官方資料,即使透露了也不會危害國家安全,故此並不是「國家秘密」。
至於最近官員有提及的軟對抗,並非羅列於諮詢文件的一種罪行。她指諮詢文件內提及軟對抗只是對社會形勢的某種形容,而非定之為刑事罪行。她又認為法例上難以界定何謂軟對抗,也難以執法。
葉劉 : 23條立法有必要性
她又強調,相對於自己於2003年處理第23條的時候,至今經過了20年的藴釀和發展,「國家安全」概念不斷演變。過去,「國家安全」主要是指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及領土完整。今時今日,「國家安全」是一套整全的概念,包括推翻政府、推翻政制、干預選舉等等,因此突顯了為第23條立法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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