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張劍虹指《國安法》實施後黎續推動外國制裁 只是「無咁露骨」

2024-02-02 10:46

黎智英案審訊第22天。
黎智英案審訊第22天。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今踏入第22日審訊,亦是控方「從犯證人」、《壹傳媒》前行政總裁張劍虹出庭作供的第12天。張劍虹今起接受控方覆問。開庭前,控方透露擬完成覆問後,傳召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作供。

張劍虹第12天在證人台上作供。資料圖片
張劍虹第12天在證人台上作供。資料圖片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將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將出庭作供。資料圖片
張劍虹囚車抵達法院情況。盧江球攝
張劍虹囚車抵達法院情況。盧江球攝
黎智英坐囚車到法院。盧江球攝
黎智英坐囚車到法院。盧江球攝
黎智英長子到庭旁聽。盧江球攝
黎智英長子到庭旁聽。盧江球攝
資深大狀彭耀鴻(左)及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盧江球攝
資深大狀彭耀鴻(左)及新西蘭御用大律師Marc Corlett。盧江球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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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5 張劍虹作供完畢 陳沛敏下午出庭作證

控方完成覆問張劍虹,並表示需時準備,將在下午傳召《蘋果日報》前副社長陳沛敏出庭作供。

12:00 黎智英於《國安法》生效後沒說過要改編採政策 

辯方昨盤問張劍虹時提到《香港國安法》生效後,《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變為「任何文章均不可違反《香港國安法》,張劍虹指此並非口頭指示或「白紙黑字政策」,只是《蘋果日報》「希望盡量採取啲措施避免踩到國安法紅線」。

對於黎智英曾向《蘋果日報》員工說:「我唔會叫你哋點樣去做」,張劍虹確認黎智英曾說此句,解釋:「黎生冇話你哋千祈唔好違反國安法,咁就冇嘅」,「就算國安法生效後,黎生都無講蘋果日報編採政策要有咩改變」。

黎被捕後仍寫專欄及拍英語訪談節目

張劍虹另表示黎智英在2020年8月10日被捕及2020年12月中被起訴期間,仍有為《成敗樂一笑》專欄寫文,並拍攝直播訪談節目《Live Chat with Jimmy Lai》。控方提到律政司曾在2021年12月17日寄信至張劍虹的律師行,為了特別紀錄在案,信中提及警方沒有邀請過張劍虹成為控方證人,但張劍虹表示他不知道有此信,亦不清楚信中內容。

對於張劍虹過往兩項藐視法庭紀錄,張劍虹確認兩次均非刑事案件,其中一次是張劍虹在1997年3月20日,擔任壹傳媒總編輯時,被罰款五千元,另一次則在2016年4月13日被罰款九萬元,而當時法庭接納張劍虹沒有意圖干涉或損害司法。

11:20 休庭30分鐘。

10:50 張指《蘋果》的編採自主一直須跟黎的編採政策走

控方問起,張劍虹在辯方盤問首日被問到「編採自主」,當時張劍虹稱有這個概念,但必須跟從黎智英編採政策。張劍虹確認。控方續指,是否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一直如此,而《香港國安法》生效後亦從未改變。張劍虹稱「無變更過㗎呢個」。

控方其後問到,2020年7月4日,張劍虹在WhatsApp向陳沛敏問起某廣告上有「光時」口號。張劍虹確認。控方指,當時管理層因應《香港國安法》生效曾就「光時」口號進行討論,同日張劍虹曾轉發公司律師的訊息,當中指該廣告的草稿早前經過律師審核,但因應事態最新發展,政府日前發出的新聞稿指「光時」違反《香港國安法》,因此即日起若然有「光時」均不會發布,並會通知同事。張劍虹確認訊息。

《蘋果》於國安法生效後仍刊「光時」口號圖片

惟控方展示3頁《蘋果日報》版面,分別是在2020年7月5日、8日及23日,該版面的頂部標題為「兩制蓋棺」,而標題右側有「光時」口號。

法官李運騰問起,誰負責這一系列的文章報道。張劍虹解釋只要是有關《香港國安法》的文章都會放在這個標題下,而標題的命名是因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黎生覺得一國兩制玩完」,但張劍虹稱不記得是誰的主意,在標題右側加上「光時」口號的圖片。

另外,《蘋果日報》在2020年7月14日舉辦兩場法律講座予編輯部員工及其他員工,張劍虹確認「應該有開」兩場法律講座,又確認2020年7月23日所刊登的三篇文章均是員工完成法律講座後刊登。

10:30 張劍虹與楊清奇討論大公報評論批《蘋果》挑戰國安的文章

控方在庭上展示張劍虹曾截圖向《蘋果日報》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傳送由方靖之撰寫的大公報評論「銳評/《蘋果》挑戰國安 不能姑息放任」,整篇文章以簡體中文撰寫,內容提到「(《蘋果日報》)在社評中直言要外國聯合制裁以至推翻國家執政黨,算不算『顛覆國家政權』?」。

張劍虹與前社論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的對話如下:

張劍虹:「你印象中我們社評有寫過這些?」
楊清奇:「國安法出台前可能有」
張劍虹:「出台前就不算違法」
張劍虹:「現在倡假新聞法看來勢在必行」
楊清奇:「出台後連老闆都唔提」
楊清奇:「社評一定無再提」
張劍虹:「老闆在他自己Twitter就可能有」

張:《國案法》生效後 黎智英推動制裁說法「無咁露骨」

張劍虹解釋:「國安法生效後,黎生嘅講法都已經無以前咁露骨,黎生後來的言論比較肯定外國制裁同阻止中國打壓香港民主自由人權的效力,嗰時李平(即楊清奇)提到黎生無再提、好露骨咁話『要制裁、要制裁』咁」。

張指不加黎入「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 因有黎就「咩都唔使討論」

張劍虹續解釋他寫「很難割席」的意思是,由《蘋果日報》印海報並加上《蘋果日報》logo,海報更在民主黨街站派發,「變咗好似報紙同政黨一齊合作抗爭個種意味,好難割席」。張劍虹再度確認黎智英並非「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群組成員,又指成立「國安法應變委員會」的目的是讓《蘋果日報》高層在沒有黎智英在的情況下討論敏感事項,經討論後才由張劍虹與黎智英商討。

張劍虹提到:「因為如果(國安法應變委員會)加入咗黎生,我哋就咩都唔使討論㗎啦,全部黎生決定曬」。對於《蘋果日報》高層在「國安法應變委員會」WhatsApp群組討論後也並不能作出決定,張劍虹表示:「嗰時嘗試俾大家表達意見,咁黎生唔喺度,大家會free啲咁表達意見,睇吓係咪好有需要同黎生講返」。

10:10 「大數據」一事因報價太高及黎被捕而擱置

辯方今天完成盤問。控方覆問張劍虹時,提起WhatsApp群組「Index」,該群組成員包括黎智英、張劍虹和英文版前執行總編主筆馮偉光(筆名盧峯),該群組建立於2020年7月10日,而最後一則信息是7月20日發出,即群組只維持了10天。張劍虹確認。

控方續指,在2020年7月10日就「大數據」一事,張劍虹曾在群組向黎智英表示「收到。我們會以這些範圍先設計好個魚網。具體情況待關教授設計,我再跟老闆報告」,並問張劍虹事後有否再向黎智英報告。

張劍虹供稱不記得具體日期,但他有找研究數據的教授及相關公司跟進,計劃用大數據去找當時內地流行的字眼或詞語等。控方追問,最終《蘋果日報》英文版有否應用大數據。張劍虹稱因報價太高,黎智英表示要再跟相關公司商討,到後來黎智英還柙「就無再傾呢個計劃」。

控方又向張劍虹指出,《蘋果日報》開立英文版之目的是引起國際關注,令外國向中國和香港政府作出敵對行為,包括制裁官員,黎智英亦下達編採指示,只報道中國負面新聞、「偏黃」的文章及毋須持平觀點。張劍虹均同意。

控方續問到,上述黎智英的編採政策一直沒有改變。張劍虹同意。控方再向張劍虹確認,是否從來沒有改變。張劍虹亦同意。

10:00 開庭

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將出庭作供

張劍虹由3名懲教人員陪同,從法庭特別通道走到證人席就坐。張劍虹今戴著黑色長方形框眼鏡,白髮後梳三七分界,身穿深藍色羽絨褸。

開庭前,控方透露擬完成覆問後,傳召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作供。

案件編號:HCCC51/2022
法庭記者:劉曉曦 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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