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棄塑膠|4.22首階段管制實施!一文睇清有咩產品可以繼續使用(附5大豁免情況)
2024-01-30 14:30
本港將於4月22日起實施首階段即棄膠餐具管制,餐飲處所禁止向顧客提供9類即棄膠餐具,商戶亦禁止銷售即棄塑膠棉花棒、膠牙籤及牙線棒等物品。法例實施後市民買外賣是否需要自備飲料杯和飯盒?市面上將不准售賣膠牙籤、膠飲管和膠攪拌棒,但原來有一些產品仍可繼續使用?《星島頭條》一文睇清首階段管制内容。
▼什麼情況可獲豁免?▼
1.預先包裝的食品或飲品,例如︰連接在紙包飲品上的即棄膠飲管、杯麵、雪糕杯內附上的即棄膠匙等。
2.醫療原因,例如︰零售及餐飲處所,向有醫療需要的顧客,例如病人或殘障人士,提供即棄膠飲管。
3.進食藥物,例如︰醫院診所為小童或病人等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塑膠產品(例如膠匙羹〕,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
4. 科學研究或實驗。
5.用於法證科學化驗。
食肆在外賣提供膠叉,膠刀會觸犯法例,但市民接收或使用並不犯法;市民在外地網站購買,或旅遊帶回即棄膠產品並不犯法;在塑膠餐具方面,法例只規管即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的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餐具可重用,不受影響。此外,醫院診所為病人進食藥物而提供的即棄膠匙羹,在法例下屬於醫治或醫療程序的情況,可獲豁免。
環保署表示,牙縫刷並非法例管制的產品,至於膠柄牙線棒並未納入現階段的管制。值得留意的是膠柄棉花棒及膠牙籤將在4月22日納入管制,商戶不能銷售或免費供應相關產品。市場上已有不少替代品,例如木柄或紙柄的棉花棒竹/木牙籤、竹柄牙線棒、傳統牙線、水牙線機等。至於幼童用的塑膠食具,法例只管制即棄的產品,不包括可重用塑膠餐具。幼童用的塑膠食具可以重用,不受影響。
資料來源:環保署「截塑」網站
▼首階段管制即棄膠餐具 ▼
即棄膠餐具 | |
禁止向堂食顧客提供 | 杯、杯蓋、食物容器、食物容器蓋 |
禁止向堂食及外賣顧客提供 | 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叉刀匙)、碟 |
禁止銷售予最終消費者 | 發泡膠餐具、飲管、攪拌棒、進食用具(叉刀匙)、碟 |
▼首階段管制即棄塑膠產品 ▼
即棄塑膠產品 | |
禁止銷售和免費供應 | 棉花棒、氣球棒、充氣打氣棒 、熒光棒、派對帽 、氧化式可分解塑膠產品(不論是否即棄性質) 、雨傘袋 、食物膠籤及膠牙籤。 |
禁止免費供應 |
酒店洗漱梳妝用品︰膠柄牙刷、塑膠包裝牙膏、浴帽、剃刀、指甲銼、梳、塑膠容器的身體清潔用品、房間內提供的即棄膠樽裝水。 其他︰ 宣傳用塑膠包裝紙巾、非醫療用透明即棄膠手套。 |
▼即睇禁派9類即棄膠餐具▼
餐飲處所禁派即棄塑膠餐具,其實仍然會有不少替代品,根據環保署的「截塑」網頁,就提供了不少替代品建議。
網頁指即棄塑膠進食餐具(刀、叉、匙)的替代品,包括木/竹、植物纖維、紙、樹脂製進食餐具;而飲管也有不少代用品,包括竹、紙、米等,以及可重用的餐具、
至於巿民關心的棉花棒及牙線棒,在第一階段實施後都不能夠販賣,環保署回覆《星島頭條》網查詢時澄清,有關新法例只適用於本地的實體及網上零售業務,至於非本地的網上零售平台並不受新法例規管,同時其實也有不少替代品可供選擇,包括木棉花棒、紙製棉花棒,而由薄荷糖醇及鋼製的牙線棒亦在本港網物平台可供發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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