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私了咬甩趙家賢耳男子 20歲學生欲推翻認罪答辯 押後3.15再訊

2024-01-24 16:26

徐俊傑被控意圖對陳真造成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資料圖片
徐俊傑被控意圖對陳真造成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資料圖片

中年男子陳真涉於2019年11月在太古城持刀傷人、咬甩前區議員趙家賢耳朵,後疑被群眾「私了」,6男事後被捕,當中20歲學生就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被裁定表證成立後改口認罪,後再改口不認罪。案件今(23日)於區域法院再訊,辯方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比常人需要更多的時間理解事件,惟當時被告及法援並未有足夠的溝通,以致被告在一知半解下答辯。暫委法官高偉雄押後本案至3月15日再訊,屆時亦將處理控方訟費申請事宜,辯方需於2月5日前提交推翻認罪答辯的相關誓章,期間被告還柙候訊。

辯方向法庭解釋被告推翻認罪答辯的理據,引述醫療報告指被告患有過度活躍症,比正常人需要更多時間理解及溝通,舉例指被告曾重讀中三、四及五年級,而當時的律師團隊或許以為給予的指示已足夠,而被告亦以為自己明白,但其實上只是一知半解。

被告高縫(右)早前不認罪受審。資料圖片
被告高縫(右)早前不認罪受審。資料圖片
被告鍾志宏。資料圖片
被告鍾志宏。資料圖片
陳真被毆至倒地。資料圖片
陳真被毆至倒地。資料圖片

法官高偉雄指以他的理解,過度活躍症並不會影響認知,再追問其實質指控的範圍;辯方回應指,被告主觀上指控其過往法援的律師團隊,沒有給予足夠的時間讓他了解案件,但明白並非人人有機會接觸這類型患者,律師或在處理時不夠敏感。高官續指,根據以往法援法律團隊的說法,被告在推翻認罪答辯前從無提出要作不認罪答辯,辯方亦從未提出需要更多時間以索取被告指示。

控方向法庭申請本堂訟費指,被告多番改變心意,浪費多方的時間。上次提訊時,法庭命被告無論有否法律代表,都需在1月22日前提交誓章,惟即使被告在1月12日已獲批法援、19日另聘私人律師下,仍無準時呈交。

20歲被告徐俊傑被控於2019年11月3日在太古城中心2期北座西門外,參與暴動;及意圖對陳真造成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陳真。徐原認罪,後突然改為不認罪。同案2名不認罪被告61歲律師樓文員高縫、36歲無業鍾志宏,將於2月8日作結案陳詞。

同案3名被告已認罪張潤鋒(25歲,咖啡師)、容志強(32歲,侍應)、鄭朗穎(25歲,文員),押後至5月22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329/2022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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