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雜誌|彈性工作釋放勞動力 英澳立法撐打工仔 專家倡提供誘因推行

2024-01-09 08:00

不少企業於疫下實施彈性工作安排,現時已恢復常規工作模式。
不少企業於疫下實施彈性工作安排,現時已恢復常規工作模式。

不少企業於疫下實施彈性工作安排,即使現時踏入後疫情時代一年,部分公司仍在考慮最適合員工的出勤方式。立法會秘書處於上月公布最新一份《資料摘要》,對比香港、英國和澳洲的彈性工作政策,提及全球各地為業界提供不同誘因,甚至賦予僱員法定權利,以要求僱主作出相應安排。綜合多位人力專家意見,疫情衍生出更多彈性工作模式,但本地暫時未有相關具體政策,加上政府向來「積極不干預」商界管理,難以如外國般立法催化。有專家指,現時各界人手短缺,並非硬性推行彈性工作措施的理想時間,或更適合以鼓勵和教育的方式推廣。
 

各地實行彈性工作安排,盼釋放社會潛在勞動力。
各地實行彈性工作安排,盼釋放社會潛在勞動力。


社會在復常路上砥礪前行,不少行業面對人手短缺的問題,也各出奇招「搶人才」。然而,打工仔除了追求「人工高、福利好」,亦更着重工作與生活上的平衡。根據全球知名人力資源服務公司Randstad於2022年發表的全球統計調查,逾16萬名受訪者中有61%認為「工資」是其選擇工作的重要考慮因素,而「工作與生活平衡」也有約57%受訪者選擇。此外,85%員工視「彈性工作安排」為薪酬之外的主要福利。

參考立法會秘書處於上月公布的《資料摘要》,對比香港、英國和澳洲的彈性工作政策(見表),當中指出實行彈性工作安排,主要旨在釋放家庭主婦及年輕老者等潛在勞動力,而後兩者皆有處理彈性工作要求的法定機制;本地大部分僱主已於疫後恢復常規工作模式,僅個別大型企業仍保留彈性工作選項,甚或為挽留人才而提供相關選項。《摘要》亦提及,世界各地也有為業界提供不同誘因,如至少有10個經合組織先進成員國(包括英國、法國、荷蘭、德國、澳洲及紐西蘭等)已制定具體法例,賦予僱員法定權利,以要求僱主縮短工時或作出彈性工作安排,部分地方亦就此提供稅務優惠。
 


疫情重新「彈性工作安排」

綜合多位人力專家意見,本地企業自90年代開始已推行「彈性工作安排」,惟並非主流,直至3年疫情重新定義相關工作模式,現時政商界仍在試驗最適合的出勤方式。浸大工商管理學院人力資源策略及發展研究中心副中心主任葉偉光回顧,香港在1997年前後經歷移民潮,及至2003年沙士爆發、2007年金融海嘯,本地企業都曾因應人手短缺、經濟蕭條等因素實行彈性工作安排應對。他舉例,過去較多出現「一份工兩人做」,甚或企業設定核心工作時間,員工可以自行選擇每日出勤時間,「可能公司在早上10時至下午4時的業務最繁忙,會規定員工必須在這段時間留守公司,若然日做8小時,打工仔可以選擇『朝8晚4』或者『朝10晚6』。」

葉續說,疫情擴闊了「彈性工作」的定義,不少打工仔更由「在家工作」演變成「隨處工作(work from anywhere)」,加上年輕一輩不如舊日着重階級觀念,企業間隔辦公室的考量亦隨之減少,「新生代不介意自己有沒有專屬的位置和房間,每人有儲物櫃放文件及私人物品,開工就拿出來用,並共用電腦,更具彈性。」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早前表明,目前沒有計劃作出彈性工作安排。
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早前表明,目前沒有計劃作出彈性工作安排。


專家:實行後改善內部氣氛

香港人才管理協會前任會長蔣世源博士同意指,有些公司定立每周標準工時,員工可選擇在其中2至3日超時工作以換取「假期」,又不會影響工作效率。他直言,疫情導致大批原認為沒需要實行彈性工作安排的公司「被逼」轉型,及後有老闆向他反映,感覺試行後公司內部氣氛有所提升,亦能解決未能聘請全職員工的問題,「以前沒有誘因去試行彈性工作安排,現時則有更多想法。」

政府早前表明,須在配合公務員的家庭需要的同時維持足夠人手,以確保有效提供公共服務之間取得平衡,故目前沒有計劃作出相應安排。有專家建議,政府不妨參考外國做法,為企業提供誘因,以推動彈性工作安排,但相信推行上有一定難度,皆因企業申請資助時難以提供證明,而且並非所有行業也適合彈性工作安排。
 

香港人才管理協會前任會長蔣世源指,市民或難以就稅務優惠提出證明。
香港人才管理協會前任會長蔣世源指,市民或難以就稅務優惠提出證明。


參考加國提供稅務優惠

蔣世源指,由政府牽頭、提供誘因令僱主在工作安排上作出遷就固然理想,但舉例如加拿大提供的稅務優惠,當地在家工作的合資格僱員可就其家居辦公室開支,如電費、文具及電腦消耗品等支出,申請每天2加元(約12港元)、每年上限500加元(約2923港元)的扣稅額,若應用於香港或難以驗證,「數字好零碎,難提供大量文件!」他認為,加大現行各項相關津貼,如中高齡就業計劃、支援殘疾人士就業的「就業展才能計劃」及展翅青見計劃等資助額,做法或更可取。

至於立法催化,葉偉光坦言做法有效,但相信香港不會採用,「港府向來採積極不干預的態度,工作安排建基於公司和員工之間的協商,故立法有難度。」他指,政府有留意市場動向作出政策變動,如近年的《僱傭條例》更具彈性,以往規定每日工作8小時的僱員才受保障,現時已放寬至涵蓋連續4星期、每周工作18小時的員工。惟他續說,彈性工作安排現時並非勞工界的最優先訴求,過去一直爭取定立標準工時、僱主與僱員落實集體協商合同安排等仍未有共識,故要政府為相關工作模式立法可謂言之尚早。
 

英國有處理彈性工作要求的法定機制。
英國有處理彈性工作要求的法定機制。


香港人力資源管理學會副會長陸國坤亦說,彈性工作是全球大趨勢,但企業會隨之面對難監控員工、工作團隊互動減少及網絡安全威脅的3大挑戰,加上香港打工仔平均家居面積較小,並非人人也能在家工作。他認為,若然政府推動相關措施,必須考慮周全,因為部分前線服務業工種或不適合彈性工作安排,利用公帑津貼或存有不公平性。他續說,現時各界人手短缺,並非硬性推行彈性工作措施的理想時間,或更適合以鼓勵和教育的方式推廣。

企業搶人才推生日假進修假

有專家指,本港政商界近年多從假期等福利上着手,塑造理想公司形象吸引人才。

有網上招聘平台早於疫情前作綜合調查報告,收集逾5800名、涵蓋20個行業或工作性質的本地求職者資料,並了解他們尋找新職位時考慮的關鍵因素,讓僱主有效提升職位的「吸引力」。報告指出,各式各樣的假期尤其重要,如26.6%受訪女性認為生日假、進修假等「額外假期」是求職時的必要考慮因素,千禧世代受訪者的比率更高達31.9%。
 

彈性工作安排使企業間隔辦公室時更具彈性。
彈性工作安排使企業間隔辦公室時更具彈性。


葉偉光舉例,近年有企業增設無需理由的「無事假」,員工不需合理理由也可以每月放假1天,亦有公司允許員工有限度停薪留職,以照顧家庭或持續進修。他認為,不同年齡層的員工着重不同福利,名目繁多的額外假期可塑造良好僱主的品牌,或能吸引更多人應徵,但若然實際假期數量與工作量同步增加,也未必能挽留員工。

記者:仇凱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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