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警察搞錯車輛分類 誤拘中國籍男子
2024-01-09 00:02
東京警視廳承認,周日以涉嫌無牌駕駛,違反了《道路交通法》為由,錯誤地拘捕一名30餘歲中國籍男子。警視廳在大約4個半小時後釋放該男子並道歉。
據共同社報道,該名男子於周日下午,駕駛有2個前輪和1個後輪的普通機動三輪車,進入東京都文京區禁止通行的區道,被巡邏警察攔截。
警員認為他駕駛的是電單車,但他持有的是普通駕駛執照﹐沒有電單車牌,遂將他拘捕。
事實上,該名男子駕駛的機動三輪車在《道交法》上被歸類為普通機動車,持普通駕車牌即可駕駛。警方發現搞錯後將他釋放。
警視廳交通總務課課長尾崎亮太「誠摯道歉」,表示將貫徹對職員的指導,努力防止此類問題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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