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查冊|傳媒採訪需符重大公眾利益 陳恒鑌盼提供清晰指引 湯家驊:查普通違泊未必符合

2024-01-05 18:40

車牌查冊|傳媒採訪需符「重大公眾利益」,陳恒鑌希望政府提供清晰指引,湯家驊則表示做法屬中間落墨。
車牌查冊|傳媒採訪需符「重大公眾利益」,陳恒鑌希望政府提供清晰指引,湯家驊則表示做法屬中間落墨。

港台《鏗鏘集》時任編導蔡玉玲車牌查冊案,去年6月在終審法院被裁定上訴得直後,政府曾承諾會改進車牌查冊程序和指引。運輸署公布下周一(8日)起,實施車輛查冊新安排,要求查冊者須先取得車主同意、查冊資料用於指明範圍等,但未有涵蓋新聞採訪報道,而是引入「例外情況」的申請程序,倘涉及車輛擁有權或車輛使用,並涉及重大公眾利益,可提出書面申請;運輸署長會衡量是否正當,以及申請涉及的公眾利益是否大於車主的私隱權和社會的合法權益等,決定是否批准。

現行機制太寬闊 政府須防濫用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陳恒鑌認同當局查冊新安排保障車主的私隱,政府作出適當把關,相信有助防止個人資料有可能被濫用。他解釋,在現行申請機制當中,「其他有關交通及運輸的事宜」選項確實相當寬闊和概括性,申請人採用此選項,其用途也容易令人感到困惑,因此,署方明確地將查冊目的作出清楚說明,讓公眾掌握和理解。

另外,傳媒不時會透過「查冊」以確認涉事人身分並開展調查報道,鑑於新聞記者需要爭分奪秒報導新聞,新安排將可能為傳媒工作帶來不便;因此,陳恒鑌期望運輸署就有關機制提供清楚的申請程序和指引,署方亦應提供合理回覆時限及可聯繫方式等,以方便傳媒跟進。

陳恒鑌又指,運輸署優化電子牌照措施是與時並進的表現,符合社會走向電子化大趨勢的便民措施,他希望去年大批市民在疫情後擠到運輸署牌照部申請各類服務的洶湧情況,不會再出現。


車輛查冊新安排|未涵傳媒採訪 引「例外情況」申請 署長定是否涉重大公眾利益:無客觀定義

運輸署助理署長(行政及牌照)郭惠英。盧江球攝
運輸署助理署長(行政及牌照)郭惠英。盧江球攝
李頌恩指「例外情況」申請審批時間及結果需按個案而定。盧江球攝
李頌恩指「例外情況」申請審批時間及結果需按個案而定。盧江球攝
蔡玉玲車牌查冊案在終院上訴得直。資料圖片
蔡玉玲車牌查冊案在終院上訴得直。資料圖片
新規定下指明查冊目的包括車輛買賣。資料圖片
新規定下指明查冊目的包括車輛買賣。資料圖片
新規定下指明查冊目的包括車輛買賣。資料圖片
新規定下指明查冊目的包括車輛買賣。資料圖片

指傳媒書面申請需「講多啲」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接受《星島頭條》查詢時表示,今次查冊新安排是中間落墨,運輸署有權行使酌情權決定是否批准傳媒查冊,認為新安排可防止一些八卦周刊的「起底」,但承認較難介定。

對於何謂「重大公眾利益」,湯家驊指要視乎個案性質,若傳媒查冊是為了調查普通車輛違泊,「就未必符合要求,是否需要全香港人都知道?但如果是特首座駕違泊,則有機會(獲批)。」

他認為新安排需時運作,傳媒書面申請時有需要「講多啲」、提供多些資料供署方作決定,不能太簡單,認為新機制已平衡了新聞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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