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拗撬於Facebook起底同事 2男認串謀披露個人資料罪 明年1.16判刑

2023-12-21 14:16

被告歐陽咨之(左)及李華邦(右)承認在FB上起底同事候判。廖凱霖攝
被告歐陽咨之(左)及李華邦(右)承認在FB上起底同事候判。廖凱霖攝

2男子因工作拗撬起底同事,在名叫「臉書勇敢跳出來一起反擊詐騙渣男渣女」Facebook群組發布同事的照片及身分證副本,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一項串謀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辯方求情指被告一時憤怒遂作出愚蠢的行為,但本案案情並不如控罪般嚴重。裁判官徐綺薇強調起底行為極不道德,但因2被告主動認罪、有悔意,可先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押後明年1月16日判刑。

被告歐陽咨之及李華邦今承認一項串謀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

案情指,2名被告與事主同於灣仔電子維修店工作,歐陽咨之與事主在工作上有拗撬,又從李華邦口中得知事主侮辱他,兩人遂商議一同起底事主。李華邦把事主的WhatsApp頭像、微信帳戶截圖及身分證副本等資料傳送給歐陽咨之。今年1月19日,歐陽咨之於「臉書勇敢跳出來一起反擊詐騙渣男渣女,你們說好嗎」的Facebook 群組發布事主個人資料稱「此人專係呃錢,好多人中招」及「博同情、無料扮四條」,並附上4張照片,當中披露了事主的外貌、中英文全名、身分證號碼等。事主發現後感到焦慮並失眠,影響工作,向私隱專員公署告發事件。警誠下,歐陽咨之承認當時一怒之下與李華邦商量起底事主。

辯方求情指,歐陽咨之介紹事主到公司工作,但因事主對其講了侮辱性說話,一時憤怒之下犯案,而他發布前有把身分證上的號碼遮蓋,但忽略了證件的右上方也有一個號碼。辯方表示同意控罪嚴重,但案情並不算嚴重,希望法庭先行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裁判官徐綺薇強調起底行為令人討厭及極不道德,考慮到2被告主動認罪,押後案件至明年1月18日判刑,期間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

被告歐陽咨之(35歲,售貨員)及李華邦(24歲,售貨員),被控於2023年一月14日與1月19日之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在未經一名資料當事人X的相關同意下,披露該當事人X的個人資料,即在Facebook 群組「臉書勇敢跳出來一起反擊詐騙渣男渣女,你們說好嗎」上公佈他的中文和英文全名、工作地址,出生日期及香港身分證號碼,意圖導致該當事人X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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