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計文員開假支票穿公司櫃桶1198萬元 認盜竊罪判囚5年4個月
2023-12-11 15:39
51歲前會計文員7年間利用可擦拭原子筆填寫假支票及單據,分187次把約1,198萬元存至自己銀行戶口,公司揭發後他只認盜取611萬元,還款13.2萬元被辭退。他今承認一項盜竊罪,高等法院暫委法官游德康指被告濫用職權,違反僱主誠信,但案件計劃並不精明慎密,涉案被盜資金容易追查,他把贓款用以還貸賭博,考慮案件拖延8年,去年才正式提控,酌情扣除後判囚5年4個月。
游官判刑時指,被告父母年老患病,父親去年因病離世,母親住護老院,妻子確診乳癌需進行化療及電療,兒子患有自閉症及學習遲緩,需要特別照顧。被告與妻子月薪合共約2.5萬元,因入不敷支而向銀行借貸、賭博及炒股,希望靠幸運改寫命運,但事與願違,最終愚蠢犯案。法官指雖然被告獨自行事,但事件涉及一定程度計劃,惟計劃得並不精明慎密,涉案被盜資金容易追查到被告戶口。被告被捕後繼續用心工作賺錢養家,與妻子一同面對的壓力巨大。
游官認為被告在本案中濫用職權、違反誠信,犯案歷時長達6年8個月,開出187張虛假支票、發票及收據,令公司蒙受全盤損失,被告所歸還的13萬元亦只佔全數贓款的1.1%。游官考慮被告向涉案公司還款、案件拖延近8年等,相信被告期間經歷家庭不幸、需照顧各患病家庭成員、仍努力工作維持生計、承受極大壓力,酌情減刑後判囚5年4個月。
案情指,被告賴卓宏(Wallace)在2002年起獲聘為頂好製品廠有限公司(Bestrap Manufactory Limited,簡稱BML)的會計文員。BML主要採購皮革製作錶帶,被告負責處理公司帳目及交易付款,並受信交托持有BML公司戶口的支票簿,而BML習慣在供應商提供貨物後,由被告填寫內部發票及支票,呈交予董事簽署,再向會計師索取簽署及公司蓋章,被告把支票交予供應商後,供應商便會提供收據予BML。支票戶口主要收取轉賬及支付公司帳目,並非被告支薪之用。
被告在2008年11月至2015年7月,以把187張支票存入自己戶口的方法,盜竊BML約1,198萬元。BML管理層發現公司利潤減少,經調查後發現有款項支付予兩間已沒有合作的公司,3名董事與被告對質時,被告承認他自2010年盜竊BML約300萬元,並簽署懺悔信承認盜竊,董事要求被告從公司會計紀錄中找出他所偷的金錢,被告則找出近611萬元帳目。公司報警處理,警方拘捕被告後他承認盜竊BML約600萬元,金錢存入其戶口後已用以還債及賭博,並炒賣股份蝕錢。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透露他使用可擦拭原子筆犯案,填寫假支票及單據,取得董事等簽署後,更改收款人為自己的名字,再將支票存款到其戶口,然後製作假收據交回公司。被告指他利用贓款還卡數、炒股票、賭馬,2015年7月清還貸款後沒有再偷取公司金錢,他亦已丟掉涉案可擦拭原子筆及假收據。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把187張公司支票存入自己戶口,盜取BML約1,198萬元,BML需全盤承擔被盜金錢損失。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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