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年前因暴雨致380死亡事件被問責降職 前鄭州市長侯紅已重回「正廳級」
2023-12-01 12:28
曾因2021年鄭州特大暴雨災害被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職處分的鄭州原女市長侯紅,已重回「正廳級」。河南省衛健委官網「領導信息」一欄顯示,侯紅現任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正廳級)。她的名字排在河南省衛健委主任黃紅霞之前,在9名委領導中排名第一。
據河南省衛健委官網公開的履曆,侯紅,女,漢族,1967年1月生,河南人,1989年7月畢業於鄭州大學新聞系新聞專業。大學畢業後,侯紅曾在共青團河南省委工作,後任共青團河南省委書記。2013年侯紅調到開封市工作,先後出任組織部部長、市長、書記等職;2020年12月,侯紅成為鄭州市委副書記,2021年任鄭州市市長。
2021年7月,河南省遭遇特大暴雨災害,因災死亡失蹤398人,其中鄭州市380人。國務院調查組調查認定,鄭州市委市政府及有關區縣(市)、部門和單位風險意識不強,對這場特大災害認識準備不足、防範組織不力、應急處置不當,存在失職瀆職行為,特別是發生了地鐵、隧道等本不應該發生的傷亡事件。鄭州市及有關區縣(市)黨委、政府主要負責人對此負有領導責任。
2022年1月侯紅受到黨內嚴重警告、政務降班處分,辭去市長職務。一個月後,侯紅降職出任河南省衛生健康委副主任至今。
廣州《南方都市報》的報道表示,處分後再度「復出」在中國官場其實並不罕見。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對黨員的紀律處分種類包括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黨員受到警告處分一年內、受到嚴重警告處分一年半內,不得在黨內提升職務和向黨外組織推薦擔任高於其原任職務的黨外職務。《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也規定,引咎辭職、責令辭職和因問責被免職的黨政領導幹部,一年內不安排領導職務,兩年內不得擔任高於原任職務層次的領導職務。
另外,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政務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班、撤職、開除。降班、撤職的政務處分期間為二十四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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