濫用公屋|靠舉報收回逾180單位 羅淑佩:正考慮是否以實質獎勵鼓勵舉報
2023-11-30 10:55
為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10月起要求所有住戶,每住滿2年便要申報居住狀況,以及是否在港持有住宅物業房屋局常任秘書長兼房屋署署長羅淑佩表示,首批申報表於上月派發給約8萬8千個公屋租戶,今日截止(30日)遞交申報表,她相信數字將較早前透露7.48萬份多,但她提醒如住戶拒絕或欠交申報將會被終止租約,惟如有充足理由遲交,房署將酌情處理。
隨機查冊查獲59名成員擁港物業
公屋租戶亦須在購入香港住宅物業後一個月內主動向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申報,並授權房屋署向其他政府部門及公私營機構查核其資料,申報表也要求申報是否有工業。羅淑佩在電台節目表示,在已授權的住戶中,署方隨機向25000戶住戶查冊,發現有59名戶主或家庭成員在港擁有住宅物業,經調查後最少4人屬已破產個案,當局不會收回單位。其他個案包括繼承及離婚等,房署會酌情處理,惟羅淑佩指「唔相信55單全部都係呢一類情況,如果查明屬實,就會採取行動,終止租約」。如證實住戶以身試法虛報資料,「就會告多一樣嘢」。
羅淑佩又稱,現時資訊科技的發達,器材的能力是大的,署方也一直有用很多不同的科技去管理、監察,如保安員巡邏發現單位懷疑被長期丟空,「譬如跟水務處嗰邊去睇睇用水情況係唔係正常」。 她又指單位長期欠租已是一個很明顯的象徵,除戶主經濟出現問題,也有可能是戶主「根本就唔係香港,連租都唔交」。
有回收公屋單位舉報屬「大義滅親」
羅淑佩表示,打擊濫用公屋很大程度似靠舉報,去年根據舉報成功收回超過180個單位,當中包括鄰居,有人「大義滅親」,舉報公屋戶親友持有物業,將單位當成貨倉等。她又指舉報是打擊濫用公屋的有效途徑,雖然現時未給予很實質的鼓勵,例如獎狀或金錢,但仍在慎重考慮。她又指舉報者必須為具名及提供足夠的資料,以助成功收回公屋。她又表示,2023/24年度截至11月,已成功收回超過2000個單位,如按比例計算可能有機能收回接近3000個單位。
對於有住戶在社交網站公然出租公屋,羅淑佩表示,如發現可疑的個案,會採用「放蛇」等方法跟進,「呢幾個月都有番啲收成」,但直言「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當房署正在監察某些社交網站,違規情況會即時收歛,用一些比較隱晦的方法,唯羅淑佩強調仍有方法應對。她又指舉報相當有效,「大家覺唔覺得我哋可以畀多啲啲鼓勵?」
另外,她說,在收到的舉報中,有公屋租戶在內地有物業,署方向內地有關部門查證後,發現有關租戶不單有內地物業,更有商舖收租,這些都屬於租戶的資產,署方已向其發出遷出通知書,而租戶亦已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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