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痛漢疑延遲診斷心梗不治 死因裁判官裁定「死於自然」

2023-11-20 17:15

死者容國洪的家屬表明對「死於自然」的裁決結果無法接受。陳浩元攝
死者容國洪的家屬表明對「死於自然」的裁決結果無法接受。陳浩元攝

當值實習醫生疑未及時診斷他心肌梗塞,等候手術室期間心臟停頓,搶救後最終不治。經研訊後死因裁判官今午裁定死者「死於自然」,死因為「急性心肌梗塞連帶心肌破裂、心包積血」,並提出建議醫管局日後按時為病人進行檢測等建議。

生前任兼職課外活動導師的57歲死者容國洪,2021年11月30日因抽筋及胸口不適送抵急症室並留醫,12月1日搶救不治離世。研訊不設陪審團。

醫管局代表今早總結陳辭時指,死者曾做「通波仔」手術,解剖後顯示死者其中一條心臟支架有血栓,屬於手術後遺症,又指醫院人手緊張,若死因庭建議過於理想化難以切實可行。死者家屬陳詞則表示,對醫療事故感「深深悲痛」、「無法接受」,認為實習醫生沒有察覺心電圖與心酵素檢查不是同時進行,屬於人為疏忽。

死因裁判官林希維下午裁定死者「死於自然」,並提出共4項建議,首先就死者心電圖沒有按醫生指示進行,比原定時間延遲了5小時一事,林官建議護士及輔助醫療人員嚴格執行醫生指示,按時為病人進行檢測,如未能按時做到,則必須通知醫生;其次,當時當值醫生假定心電圖與心酵素檢查同時進行,因而誤導分析,林官建議若醫生認為需一同進行的檢測必須在紀錄上列明。

林官的第三項建議,指本案當值醫生延遲2小時查看死者心電圖報告,林官指醫管局應提供訓練予有機會操作心電圖儀器的輔助醫療人員,懂得閱讀基本原理便可立即通知醫生不尋常的心電圖情況;最後一項建議,林官指根據專家證人所指,死者為「非典型」病人,若以後發現病人只有一項符合心肌梗塞症狀出現,應安排病人3小時後重複進行檢測。

林官並向家屬致以深切慰問,家屬散庭後拒絕就裁決接受採訪。

屯門醫院。資料圖片
屯門醫院。資料圖片

屯醫再致慰問  會詳細研究判辭

屯門醫院回覆查詢時指,知悉及尊重死因裁判官就有關個案的裁決,會詳細研究判辭和跟進有關建議,重申院方對病人離世感到難過,再次向病人家屬致以最深切慰問,並就病人心肌梗塞臨床判斷錯誤,與及主診醫生通知家屬病情時未有充分顧及家屬之感受表示深切歉意。

屯門醫院發言人指,事件發生後,院方已深入檢視個案的臨床處理過程,並已落實一系列改善措施;新界西醫院聯網轄下醫院已加強前線醫護人員判讀心電圖的培訓,以提升前線人員對病人臨床狀況和心電圖變化的警覺性。不同專科的實習醫生每季均須接受相關培訓,提醒他們要密切留意病人心電圖檢查結果的變化,如發現異常應盡快請示上級意見。

發言人續指,為了讓當值醫生更便捷和適時檢視病人心電圖報告,院方已改善有關流程,病人完成緊急心電圖檢查後,醫生可透過即時電子通訊系統接收到通知及檢視心電圖報告,為病人提供適切的治療。如病房職員於指定時間內未取得當值醫生的指示,便需向當值醫生查詢,以確保盡快評估病人臨床狀況。

發言人稱,醫院已提醒醫護人員在診症後,必須於病人病歷作適當紀錄,以便作跟進。醫院另亦提醒醫護人員及相關職員,在與病人及家屬溝通時,應適時及準確地轉達訊息;醫護人員就病情嚴重的個案務必要加強溝通,以制訂並執行適切的治療方案;在危重病人的急救安排上,醫護人員亦要充分考慮家人的憂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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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記者:蘇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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