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傭控獨居男僱主性騷擾索償18萬元 平機會申請補充證人陳述書獲批

2023-11-15 13:17

被告林銳生。歐樂年攝
被告林銳生。歐樂年攝

印傭稱去年受傭於年長獨居男僱主期間遭對方性騷擾,她經平機會入稟區域法院,指男僱主涉違反《性別歧視條例》,索償逾18.3萬元。平機會早前向法庭作傳票申請,提供印傭進一步的證人陳述書。法官高勁修今(15日)開庭處理,涉事男傭主沒有律師代表,他不反對平機會申請,但要求調取網絡供應商記錄。法官遂批准平機會申請及下令須在7天內將文件存檔法庭;另押後至12月13日處理男傭主的傳票申請。

原告為一名印傭,答辯人為林銳生。

林今天沒有律師代表,親自處理案件,他不反對原告方補充證人陳述書,但指原告方倚賴的錄音有「貓膩」,要求調取網絡供應商記錄用作核對;林早前在回應原告方的信件中亦指「講多無謂,只要調取網絡供應商的紀錄作比照,就會真相大白」。

據原告入稟狀指,林獨居於葵涌葵盛西邨第10座某單位,自去年2月17日起聘用原告;原告某一晚沐浴後,林走近並嗅她頭髮和身體、稱「好香」。原告事後與林溝通時都會暗中錄音,林多次向原告提出性交,曾稱「想揾個好既工人姐姐同我生一個仔」,又指過去聘請的外傭,只要付錢便願意性交;林又向原告提出600元性交易,遭原告拒絕後,林表示「使乜咁乾淨啫」、「想同你搞呀嘛」、「谷鬼氣呀,咁錫身就唔好黎做囉」。

後來原告曾與林發生爭執,她躲進洗手間及後報警求助,警方到場調查後,因不涉刑事,故沒有進一步行動。原告在去年3月11日向平機會作投訴。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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