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徵費︱謝展寰:不會派大量人手到處執法 只針對投訴及舉報黑點
2023-11-11 12:11
垃圾收費將於明年4月1日實施,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今日(11日)在網誌表示,實施6個月適應期後會以「風險為本」模式執法,即不會動用大量人手到處監察市民,亦不會一遇到違規情況便立即檢控。謝展寰表示會針對性地留意一些包括透過投訴和情報提供經常違法的黑點,採取執法行動。
謝展寰舉例指,以每日使用一個1.1元的10公升容量指定垃圾袋或1.7元的15公升容量指定袋計算,經常違法的市民被檢控一次會被罰款1,500元,已足夠購買3年的指定袋。他反問「哪一種做法才划算,香港人是理性的,大家應該心裡有數。」
謝展寰:亂拋垃圾與不用指定膠袋 兩罪沒有重疊
謝展寰表示,早前亂拋垃圾定額罰款由1,500元增至3,000元,而徵費計劃下,沒有使用指定膠袋的定額罰款則是1500元,他說留意到有意見認為兩項罰款是「一件垃圾、兩種懲罰」,擔心執法時有灰色地帶。
謝展寰強調兩項罪行「完全不同」,執法地點亦不相同,當中沒有重疊或灰色地帶。住戶如將垃圾放在收集垃圾的地方絕不會構成亂拋垃圾,但如不用指定袋或貼上指定標籤,便是違反垃圾徵費法例要求,可處定額罰款1500元。
至於將廢物棄置在公眾地方是亂拋垃圾,不論有否使用指定膠袋,都會被罰款3000元,也不會再被雙重徵收1500元不用指定袋的罰款。
有市民不想被收費才回收 謝:已達垃圾收費目的
近日有討論認為實施垃圾收費後,市民所購買的普通膠袋不能改用作垃圾袋,只能成為垃圾棄置。他指當局亦已要求零售商提醒收銀處員工,主動向市民提出可購買指定袋以代替普通膠袋,稱零售商普遍支持「一袋兩用」建議並予以配合。
謝展寰又相信大部分人面對棄置垃圾要付費時,都會想盡辦法減少丟棄垃圾,亦會把回收物進行回收。他指近年公眾環保意識已逐漸提高,環保署「綠在區區」回收量節節上升。他又稱可能有部分市民只是單純不想「被收費」才進行減廢回收,然而只要市民願意身體力行、養成習慣,他認為便已達到垃圾收費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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