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海關簽訂兩項合作安排 進一步加強執法合作便利通關

2023-11-10 20:28

何珮珊(左)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右)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雙方交換文本。
何珮珊(左)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右)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雙方交換文本。

海關關長何珮珊今天(10日)率領香港海關代表團到訪澳門海關,並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

何珮珊表示,自港珠澳大橋開通後,港澳兩地往來日益頻繁,兩地海關必須深化合作以配合大灣區迅速發展。《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的簽訂,標誌着兩地海關於不同範疇加強相互合作的共同願望,透過更緊密行政互助加強雙方於執法及便利貿易方面的合作,推動高質量發展,建立互利共贏合作關係,助力大灣區建設,共同維護大灣區良好的發展環境。 

何珮珊(前排左三)、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前排右三)、海關副關長(管理及策略發展)黎流栢(前排右二)、海關助理關長(稅務及策略支援)許劍(前排左一)、其他香港海關代表團成員和澳門海關人員合照。
何珮珊(前排左三)、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前排右三)、海關副關長(管理及策略發展)黎流栢(前排右二)、海關助理關長(稅務及策略支援)許劍(前排左一)、其他香港海關代表團成員和澳門海關人員合照。
何珮珊(左二)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右二)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
何珮珊(左二)與澳門海關關長黃文忠(右二)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及《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

在簽訂《合作互助安排》後,兩地會繼續透過加強情報互換,以打擊跨境犯罪活動,亦將提升資訊交流,使雙方在便利貿易方面建立更緊密聯繫,為合法商貿活動締造便利營商的環境,截至目前為止,香港海關已經與國家海關總署、澳門海關和二十九個海外海關組織合共簽訂三十一個類似的合作安排;至於簽訂《認可經濟營運商互認安排》後,香港與澳門之間的通關便利措施將進一步提升,為雙方的認可經濟營運商往來兩地的貨物提供便利貿易措施,例如減少查驗和優先清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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