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自由工作者涉披露受查人身份案 控辯雙方商其他方式處理

2023-11-07 12:26

被告李泳恩被控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蘇正謙攝
被告李泳恩被控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蘇正謙攝

34歲女自由工作者涉於去年9月向銀行職員披露一名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分,被廉署落案起訴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名。案件今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徐綺薇應辯方要求,押後案件至12月19日,待控辯雙方商討案件的解決方案,被告暫毋須答辯。

被告李泳恩,34歲,自由工作者,被控一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等資料罪名。被告涉嫌於或約於2022年9月13日,明知或懷疑有被指稱或懷疑已犯《防止賄賂條例》第II部所訂罪行的調查正在進行,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下向1間銀行的職員披露,該銀行1名客戶是該項廉署調查的受調查人及該銀行客戶的身份。

法庭記者:廖凱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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