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開槍截車│8男承認搶劫洗黑錢共5罪 被判監禁4年10個月至7年不等

2023-09-25 17:29

警方案發日於何文田開槍截獲一班劫匪。資料圖片
警方案發日於何文田開槍截獲一班劫匪。資料圖片

警方2019年根據線報得悉有劫匪準備行劫,在何文田追截一輛私家車及一輛的士,警告無效後向私家車開槍,拘捕七名男子後揭發他們另涉兩宗劫案,劫走估值逾580萬元金器及名錶。八男早前承認搶劫、串謀搶劫、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洗黑錢共5罪,高等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今判處8男監禁410個月至7年不等。

8名年齡介乎2436歲的男被告依次為王承志、蘇嘉俊、鄭子鍵、吳聯傳、余鑫健、黃歲彰、周信發及張承發。

案情指,有人案發前指使王於2019123日參與搶劫,負責駕車接送同黨及贓物,王當日為的士換上假車牌後,準備接載同黨去紅磡富高工業中心「搶個中年男人嘢」。負責駕駛白色私家車的蘇當日提供Uber服務接載黃、鄭、吳、余及周,吳要求蘇換上假車牌並駛往何文田,吳提到「有四個台灣佬交收」,又建議利用武器「降住台灣佬」。

兩車在何文田會合後,警方從後追截並警告將會開槍,開一槍後成功截停兩車並制服首7名被告,搜出3把牛肉刀、2把開山刀及11.2米長錘子。警方另發現王及余曾到紅磡萬祥珠寶劫走248件金器,令萬祥珠寶損失逾122萬元;張則曾到旺角聯安鐘錶開門助劫匪持刀劫走約值460萬元的32隻名錶。警方搜屋發現鄭家中有12萬元犯罪得益及在聯安鐘錶劫走的一隻名錶,價值約8.6萬元。被告求情時均指他們因財政困難,希望搵快錢而犯案。

郭官經考慮後判處張承發入獄410個月,蘇嘉俊、吳聯傳、黃歲彰、周信發監禁5年,鄭子鍵入獄54個月,王承志、余鑫健監禁7年。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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