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涉網上發布煽動言論傷警 認煽惑傷人罪今判囚半年

2023-08-24 15:12

早前認罪的被告黎哲,今被判囚6個月。資料圖片
早前認罪的被告黎哲,今被判囚6個月。資料圖片

202171日銅鑼灣晚上發生刺警事件,38IT技術員翌日於網上連登討論區回覆帖文,稱「刀既形狀好重要」、「要有尖頭,刃口要有適當弧度」,並發布他人用刀刺頸和使用刀具的相片。涉案技術員早前承認一項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罪,暫委法官王證瑜今(24日)在區域法院判他入獄6個月。

38歲被告黎哲、報稱IT技術員,被控於202172日在香港意圖使香港警務人員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煽惑他人非法及惡意傷害該些警員。

王官判刑時,指本案重要事項是被告在刺警事件發生翌日,在網上連登討論區回覆帖文,想盡快地煽惑他人。惟接納辯方求情指被告沒有預謀,也沒有使用「置頂」等方式加強煽惑效果,考慮到本案背景與趙浩楠案和葉倩敏案相同,而被告的帖文獲得較少網民反應,帖文內容亦較少,嚴重程度較兩案低,故以判監9個月作量刑起點。

王官基於被告認罪,給予三分一扣減後,判處被告監禁6個月。雖然辯方另求情指案發至今約兩年,其間被告承受壓力,但當中有7個月時間是辯方申請押後、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故王官認為案件等候時間並非過長,不會給予額外扣減。

案情指,202171日晚上,男子梁健輝在銅鑼灣用刀刺警員背部,梁其後自殺。政府發表公開聲明譴貴,指該行為屬恐怖襲擊。事件翌日,網上連登討論區有人發文,題為「『技術討論』應該點用刀?」,被告透過個人帳戶「@光復香港先打返J」回覆「刀既形狀好重要」、「要刺破胸/背肌同布,要有尖頭,刃口要有適當弧度」、「刺入同刃口方向配合手既擺動方向先會有最大刺殺力」等,被告又稱「單拖狗不常見啦,唔係好想有手足好似梁叔咁刺殺完自刎……」。被告又引用有人用刀刺頸和使用刀具的相片。另外,被告曾發文「手足們,立個誓,中左肺炎去報警」,呼籲他人向警員散播新冠病毒。

被告在79日被捕,警誡下,他稱只是在連登回覆帖文;警誡會面中,被告聲稱他只是在分享屠夫的烹飪技巧及教授他人如何使用刀具;他知道梁健輝刺警員一事,但他其實是想勸籲他人不要像這般行事。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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