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公司拖欠員工薪酬 董事及秘書各判120小時社會服務令

2023-08-10 14:42

一間工程公司涉拖欠員工薪酬且未按勞審處判令支付款項,其公司董事及秘書被判社會服務令。資料圖片
一間工程公司涉拖欠員工薪酬且未按勞審處判令支付款項,其公司董事及秘書被判社會服務令。資料圖片

勞工處指「廣明工程有限公司」涉嫌拖欠一名員工合共約13萬元工資而被檢控,該公司的董事及秘書今天(10日)在西九龍法院承認控罪,各被判處120小時社會服務令。同時,法庭又頒令該公司須向事主支付尚欠的24.8萬元款項。 

案情指,涉案公司沒有按照《僱傭條例》的規定,在事主的工資期屆滿後及僱傭合約終止後7天內支付工資,涉款約13萬元。該公司亦沒有在勞資審裁處裁斷款項到期日後14天內,根據判令向該名僱員支付約24.8萬裁斷款項。而上述罪行是在其兩名公司負責人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犯有的,故他們亦被檢控及定罪。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有關裁決向所有僱主、公司董事及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向僱員發放工資,以及按勞審處或小額薪酬索償仲裁處的判令支付裁斷款項予僱員。發言人重申,處方不會容忍欠薪的違法行為,並會嚴厲執法,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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