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歲非法入境者涉管有虛假文書及協助他人在港非法逗留 判入獄24個月

2023-07-26 20:25

63歲非法入境者涉管有虛假文書及協助他人在港非法逗留 ,被判入獄24個月。資料圖片
63歲非法入境者涉管有虛假文書及協助他人在港非法逗留 ,被判入獄24個月。資料圖片

一名非法入境的內地男子昨日(25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判監禁24個月。

今年3月,兩名內地非法入境者企圖於羅湖管制站以偽造的香港入境標籤離境香港但被入境事務處(入境處)人員成功截獲。經調查後,他們承認非法入境香港並已於較早前在沙田裁判法院各自因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向入境處人員作出虛假陳述及使用虛假文書而被判入獄15個月。經深入的調查及分析,入境處人員於今年6月成功拘捕另一名涉案的內地非法入境者。

警誡下,63歲的被告承認於去年10月與上述兩名非法入境者從內地乘坐漁船非法入境香港,並協助二人留在香港及為其安排偽造的香港入境標籤。被告因涉嫌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協助及教唆他人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入境處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及管有虛假文書而被落案起訴。被告昨日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所有控罪,所有控罪合共被判監禁24個月。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根據現行法例,任何人如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處長授權而留在香港即屬犯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5萬元及監禁3年,協助及教唆者同罪。任何人士如製造、使用或管有虛假文書或虛假文書的副本,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入獄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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