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青年遭輾斃案 | 男子承認普通傷人罪 官判入獄15個月

2023-07-18 16:25

屯門青年遭輾斃案,23歲男子周衍龍承認普通襲擊罪,官判入獄15個月。  資料圖片
屯門青年遭輾斃案,23歲男子周衍龍承認普通襲擊罪,官判入獄15個月。 資料圖片

2020年7月屯門發生襲擊傷人案,3名男子欲邀請兩女飲酒,女方男友帶人前來解圍並向3男施襲。其中一男早前承認俗稱「傷人 17」的「有意圖而傷人」等罪,及後改為承認罪責較輕、俗稱「傷人 19」的普通傷人罪,獲法官林偉權批准及控方接納,今(18日)午於區域法院被監15個月。林官指雖然襲擊者只是想教訓事主,3名事主亦非善類,但如此糾眾當街打人亦算惡劣,而被告持伸縮棍施襲,罪責較其他同案被告重。

23歲被告周衍龍、報稱裝修工人,早前承認2項有意圖而傷人罪及1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惟另外同案6名被告經審訊後有意圖而傷人罪脫,交替控罪普通傷人罪成,因此周申請推翻答辯,並獲林官行使酌情權。

林官今判刑時,指案中3名事主並非善類,他們涉嫌滋擾兩名女子,因此遭兩女的男友和其他人襲擊,周是其中一女的男友,他當時手持伸縮棍、多次襲擊事主,其表現較狠,惟所有被告都不似要嚴重傷害3名事主,而是僅僅打算教訓對方,故3名事主傷勢亦不重。縱使如此,被告在凌晨時分「以眾凌寡」、糾黨當街打人,亦算惡劣。周持棍襲擊,罪責較重,故以21個月監禁為量刑起點,考慮到周認罪及當時無案底,終判監15個月。

案情指,2020年7月19日凌晨2時許,3名事主在屯門鄉事會路見到兩名女子,嘗試邀請女方去喝酒。其後有3部私家車駛達現場,被告等人下車襲擊3名事主,周手持伸縮棍多次襲擊事主,不夠半分鐘後停手並離開。一名周姓男子則駕車前來支持事主一方,但遭後來駛至的另一輛私家車撞死。

法庭記者:王仁昌

---
《星島頭條》APP經已推出最新版本,請立即更新,瀏覽更精彩內容:https://bit.ly/3yLrgYZ

關鍵字

最新回應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