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乘車優惠| 周永新提出3改善方案 限制每月優惠次數或金額遏止濫用
2023-06-09 15:09
近月多名政界人士先後要求政府檢討「2元乘車優惠」,特首李家超早前亦指計畫出現濫用情況,需要檢視。 港大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在報章撰文, 提出3個方案以改善優惠計畫,減少濫用問題。
改動需顧及受惠者感受
周永新指,2元乘車優惠是重要的惠民措施,影響逾200萬市民生活,任何改動不能單看財政負擔,要顧及受惠市民的感受和需要,必須做到合情合理,不能單單因為少數違法者或「濫用」行為,而令政府施政「顯得寒酸和吝嗇」;與其批評長者及殘疾人士「濫用優惠」,可設定一些適當限制,以防止有人利用計畫謀取不符比例利益,並讓計畫返回初心,即鼓勵長者和殘疾人士參與社會活動,及與親友保持聯繫。
他為此提出三個改善方案,第一,為乘車優惠設上限,合資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受120次交通費用補貼,平均每天4次。他認為合資格人士每天都外出參加活動或探親,來回各需兩次車程,每月120次應足夠,按月計算下受惠者亦不用限制自己每天享用優惠的次數。若以每程平均8元計算,政府的補貼是6元,120次就是720元,相信可達到控制支出急升的情况。
第二,政府可將每用補貼總額上限定於720元,方案並不限制合資格人士每月乘坐交通工具的次數,超出限額部分須由受惠者自行繳付。周永新相信720元補貼額對大部分合資格人士都足夠;那些仍就業的,經常往返工作崗位,這筆數目就可能不足夠。
第三,周永新建議政府亦可將乘車優惠每程補貼額封頂,每程不超過10元,超額部分須由受惠者自行繳付。他為這可解決「長車短搭」問題,但這亦可能令一些合資格者不願到較遠地區參加活動或探望親友,例如住在愉景灣或離島的居民,他們每次外出都得「精打細算」。但若政府的補貼不封頂,所謂「濫用」就很難遏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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