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將張家朗得獎片配社運歌發布否認侮辱國歌區旗罪 辯方指控方專家證人有紀律問題

2023-06-01 16:55

被控侮辱國歌被告鄭榮進。 盧江球攝
被控侮辱國歌被告鄭榮進。 盧江球攝

27歲無業男涉於2021年將東京奧運花劍個人賽金牌得主張家朗的得獎片段,配上反修例運動歌曲《願榮光歸香港》並發布至網上平台,被控一項侮辱國歌罪及一項侮辱區旗的交替控罪。他否認兩罪,案件今(1日)於東區裁判法院續審。控方今天重召專家證人、一名警署警長供辯方盤問。辯方指警署警長在早年有紀律聆訊記錄,包括沒有配槍出勤、數十次記錄冊出錯及缺職。警署警長承認當時疏忽大意,但事後已吸取教訓。案件押後至7月5日作裁決。

被告鄭榮進被控於或約於2021年7月26日,在香港以任何方式公開及故意地侮辱國歌;另在同日同地公開及故意以玷污或踐踏的方式侮辱區旗。

控辯雙方早前已完成結案陳詞,惟雙方事後收到律政司信件,披露控方專家證人、警署警長徐志聲在早年有紀律聆訊記錄,故控方今須重召徐,以供辯方盤問,及由裁判官重新考慮徐的專家證人資格。

警署警長徐志聲、隸屬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辯方今午盤問時,指徐在2006年6月及8月,兩度在出勤時沒有配槍,徐同意他當時疏忽遺漏。辯方續指,徐在2006年5月2日至10月5日,於警員記事冊上留有空白行,共22次;及同年10月6日至11月23日,在記事冊記錄上遺漏時間、日期和地點等,共23次。徐亦承認自己當時疏忽大意。

辯方又指,徐在同年11月23日下午曾經缺職,而事後受到申斥及須扣除30分鐘工資。辯方問到徐當時離開警署,是去了做甚麼。徐起初稱他出去買東西,及後稱他去了取回私家車,最後重申是先去買東西,再取回車輛及後返回旺角警署。徐承認自己疏忽,又指無特別原因,但他得到教訓和明白記錄的重要性,日後亦重獲上司信任及升遷。

控方覆問下,徐供稱他沒有在紀律聆訊後,沒有被投閒置散,後來在2011年、2019年和2021年均獲指揮官嘉許;在2019年,他在網罪科情報組針對口罩騙案作調查;在2021年,因應反修例事件,他有份統籌網上起底警員和家屬的情報工作,調查資料被用作向法庭申請禁制令,並持續生效至今。

裁判官屈麗雯重新考慮過徐的證供、及控辯雙方陳詞後,維持原有決定,接納徐具備研究《願榮光歸香港》專家證人的資格。控辯雙方沒有補充陳詞,案件押後7月5日裁決。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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