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風波︱27歲男子襲警及阻差辦公罪成 判入獄2個月2星期
2023-05-30 15:54
2019年9月反修例風波期間,持不同政見人士在淘大商場發生衝突,27歲男學生於防暴警制服疑人時,高舉水樽衝向警員,遭警員阻止;男生另向警員「批㬹」、嘗試掙脫警員。經審訊後,他早前被裁定襲警及兩項阻差辦公罪成,裁判官屈麗雯今(30日)午在東區裁判法院判他入獄2個月2星期,指被告行為可能增加衝擊風險,並影響到現場警員的人身安全,判刑須起阻嚇,惟案件存在延誤,而被告在案發後這2至3年已改過自新,故酌情減刑。
27歲被告朱永業、報稱學生,被控於2019年9月14日在牛頭角淘大商場內企圖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17128及警員19622;他另被控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員20921。
裁判官今判刑時,引述控方案情,指當日有數以百計的人在現場聚集及發生衝突,防暴警其後到場,兩名警員在制服一名疑人時,被告高舉水樽衝向警員,遭警員20921阻止及嘗試制服,被告掙扎及用手肘撞到警員的胸和肩。
辯方曾求情指被告並沒有成功阻礙到警員執法,但裁判官認為被告沒有成功,只是因為被阻止,這並非減刑因素。裁判官又指當時現場混亂,其他人士可能受到被告行為影響,令衝突風險增加,亦影響到現場執法的警員人身安全,判刑須起阻嚇和懲罰性,判刑無可避免。
惟案發在2019年9月,警方事後用了7個月搜證,於2020年4月向律政司索取意見後,在2022年得到回覆及正式落案起訴。裁判官同意當時涉及社會事件的案件繁多和繁複,但以2年時間準備難以稱得上合理。最終,裁判官以判監3個月為量刑起點,考慮到案件延誤,加上被告背景良好,案發後改過自新,繼續修讀學位及曾獲頒獎學金,故酌情減刑2星期,終判監2個月2星期。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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