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明知初選有法律風險仍繼續舉辦  趙家賢解釋「當時我已身不由己」

2023-04-21 12:05

趙家賢(左);戴耀廷(右)。 資料圖片
趙家賢(左);戴耀廷(右)。 資料圖片

民主派47人參與「35+」初選,涉嫌爭取立法會過半無差別否決財案被控,16人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趙家賢今(21日)早於西九龍法院解釋書面供詞曾指民主動力繼續舉辦初選,因為「當時我已身不由己,作為初選主辦單位之一,如果我未完成初選就退出,不但未能符合當時支持民主陣營嘅市民之期望,而且對我本人聲譽及民主動力發展上會有反效果」,但「心底裡面梗係覺得唔做好過做」。

大律師Trevor Beel 代表何桂藍盤問引述今年初趙家賢的書面供詞,當中指「雖然我留意到戴耀廷所講話要藉初選取得立法會控制權去否決財案有可能犯法,明白到策劃初選係有違反國安法或香港其他法例嘅風險,但當時我已身不由己,作為初選主辦單位之一,如果我未完成初選就退出,不但未能符合當時支持民主陣營嘅市民之期望,而且對我本人聲譽及民主動力發展上會有反效果,所以即使我知道戴耀廷最終嘅初選計劃係要令特首辭職後,仍要繼續我嘅初選工作」。被問到當中未有提及民動5月受邀承辦初選時,趙家賢指「警方當時需要就案情大方向取得資訊」,而趙與副召集人鍾錦麟已經認罪,故此事已非重點。

《國安法》指定法官李運騰追問供詞顯示趙早於7月初選投票日前已知悉法律風險,趙解釋「個人心底裡面係會覺得有啲問題嘅」,由6月底7月初開始生疑,自己當時向公眾解釋初選不違法只是就著選舉相關法例等而言。趙重申當時相信戴耀廷作為法律學者的解讀,加上政黨一眾律師大律師亦無異議,「我只係一個法律相關服務業嘅調解員,點可能話違法」。趙又指民動當時不想退縮,「心底裡面梗係覺得唔做好過做,因為唔做梗係冇任何風險」,但由於此前已答應承辦初選,「而當時社會氣氛無論民間又好政治團體又好,都好熱切期盼初選」,故民動難言退出。

趙又主動補充錄取口供時曾提到何桂藍在協調會議中發言,「佢有講到立法會變咗一個抗爭陣地,而佢希望將立法會用作中港關係破局」,鄒家成邊聽邊搖頭。解釋意指「將整個制度推到盡,將本身中國同香港嘅一國兩制整個政治制度個運作整個去打破」。法官陳慶偉問是指突破還是崩解,趙指「2個意思都有」,法官陳慶偉再問是否透過崩解以突破,趙同意指「想透過立法會有呢個效果,變咗議會戰線國際戰線一齊聯合嘅」,何桂藍聞言帶笑。趙交代當時「警方需要我做嘅證呢,其他地方唔係好明顯或者警方特別需要我去作嘅證來講解嘅部份」。Trevor Beel反問盡責的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沒有紀錄到何桂藍發言?趙同意指當時自己表示「我聽到喇,我有叫佢冇需要紀錄」。

Trevor Beel引述民動眾籌版面及工作報告等,指出民動自2020年3月起開始參與初選,李官又向趙解釋「參與」字義非常廣闊,單單在場已可計算在內,趙遂同意「呢方面係嘅」。Trevor Beel引述5月9日戴耀廷發送予趙的訊息,邀請其民動負責眾籌,當中沒有提及正式邀請民動組織初選,因為民動早已參與,趙極度不同意。Trevor Beel指出趙表現得溫和,2019在示威之中嘗試調解,趙憤而回應指「I’m not put myself forward, I just told the fact」。法官陳慶偉馬上安撫趙指「不要覺得被針對,他只是在履行職務,如果你不同意便即管說明」,趙遂指不同意。

Trevor Beel問到趙是否同意運用戴耀廷所指的大殺傷力憲制武器,趙否認,Trevor Beel便指趙說法與其答辯認罪不一致。

趙其後否認將2020年自己參與「35+」的事宜說到最少,諉過於人,貶低作為新聞工作者的何桂藍,為求減刑。李官問趙可知悉其有資格獲減刑,趙指「我有責任協助作證向法庭將我所知嘅整個事情講述」,再表示知情。李官再問趙可預期有減刑,趙指「因為冇guarantee」,只是「有噉嘅機會」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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