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國安隱患未消除 《禁蒙面法》續保留
2023-03-21 07:30
強制口罩令本月初撤銷,標誌香港全面復常,但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而實施的《禁止蒙面規例》至今仍生效,特首李家超早前解釋,口罩令和《禁蒙面法》是兩回事,前者是處理公共衛生問題,當局會適時檢討蒙面法,現階段不處理。據聞,政府內部研判國安隱患仍存在,目前有必要保留《禁蒙面法》,以防範暴力行為死灰復燃。
議員周三提口頭質詢
反修例風暴有大批示威者蒙面上街,隱藏身份作暴力行為,時任特首林鄭月娥於2019年10月決定引用《緊急法》訂立《禁蒙面法》,條文針對身處非法集結、未經批准集結、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公眾遊行集會時,不能使用蒙面物品。林鄭曾言當引起立例的情况消失,便會廢除規例,隨著《港區國安法》落實兩年多,本地街頭示威幾乎絕跡,現時是否合適取消《禁蒙面法》?立法會議員狄志遠明日在立法會提出口頭質詢,要求增加免責辯護條款,准許市民在和平方式表達意見前提下,參與公眾集會或遊行期間蒙面。
據聞,政府經過一番檢視,認為社會仍潛藏國安風險,例如月初香港婦女勞工協會獲發不反對通知書舉辦遊行,及後網上即出現涉嫌煽動違法言論,警方亦指有「暴力團夥」聲言響應,最終工會決定取消遊行。另一例子是警方國安處與海關日前採取行動,拘捕兩名男子涉嫌管有多本具引起他人憎恨或藐視中央政府、特區政府,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的煽動刊物。
市民可戴罩集會?湯家驊:盡量唔戴
值得注意的是,《禁蒙面法》只規管公眾集會、遊行、非法或未經批准集結,不影響市民日常生活繼續戴口罩,而《禁蒙面法》亦有「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作為免責辯護,包括醫學、工作、宗教等理由。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禁蒙面法》只針對遊行示威,目前國安風險仍有一定暗湧,婦女協會遊行取消正是例子。他說倘市民參與集會戴口罩,須視乎言行等判斷是否有犯罪意圖,認為「可以唔戴就盡量唔戴」,否則仍有嫌疑。前保安局局長、立法會議員黎棟國則指,取消口罩令與《禁蒙面法》是兩件事,後者與防疫無關,他同意社會已回復平靜,現時再無人蒙面示威,但不等於社會沒其他國安風險,又指大部分人仍戴口罩,市民亦可用醫學等理由作辯解。
聶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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