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園集會阻差辦公罪成 前區議員文念志被判240小時社服令

2023-01-30 15:17

被告文念志。 資料圖片
被告文念志。 資料圖片

2019年區議會選舉前夕,3名區議會選舉候選人涉在維園參與未經批准的選舉集會,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罪成,署理主任裁判官黃雅茵早前判處其中兩人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及沙田區議員鄭仲恒 240小時社會服務令,今在九龍城裁判法院再判餘下被告前大埔區議員文念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文另因承認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罪,需被判罰款$5000。

文念志:並非存心犯案 只是法律意識薄弱

黃官判刑時指,涉案事件中沒有涉及暴力情況,三人沒有參與非法集結,只是跟警方激烈爭辯他們只是行使其選舉集會的權利,但三名被告不願意與警方合作離開現場,轉化為爭辯及過分堅持,令警方推進工作時間增長及難度增加。黃官批評控方在案件中舉棋不定,多次押後案件及大幅修訂控罪,以致需要重新排期審訊,認同案件出現檢控延誤。

文念志指自己並非存心犯案。 資料圖片
文念志指自己並非存心犯案。 資料圖片
被告文念志。 資料圖片
被告文念志。 資料圖片
三名前任及現任區議員文念志(左)、陳振哲(中)及鄭仲恒阻差辦公罪成,其中陳鄭二人被判社服令。
三名前任及現任區議員文念志(左)、陳振哲(中)及鄭仲恒阻差辦公罪成,其中陳鄭二人被判社服令。
左起:鄭仲恒、陳振哲及文念志。資料圖片
左起:鄭仲恒、陳振哲及文念志。資料圖片
被告文念志(左);被告陳振哲(右)。
被告文念志(左);被告陳振哲(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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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官又指,文念志讀大學時任職區議員助理,早前辭去區議員工作後任職紮鐵工人,因本案而有嚴重失眠問題,需看精神科醫生,近日因工受傷在病假中。文念志稱他並非存心犯案,只是法律意識薄弱,對警方帶來負面影響一事感到抱歉,現已有悔意,明白到自己需要提升情緒管理技巧,感化官建議判處文念志161小時以上的社會服務令。黃官經考慮後判處文念志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31歲前大埔區議員文念志、49歲前大埔區議員陳振哲及32歲沙田區議員鄭仲恒,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在維多利亞公園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18506、女總督察倪采欣及警司張志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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