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要求本港旅客須買涵蓋新冠保險 1.9起實施
2023-01-07 16:07
泰國政府旅遊局在社交專頁公布自下周一(9日)起,本港旅客入境泰國時須已打兩劑新冠疫苗,並已購買包括新冠治療的旅遊保險。
泰國當局指,航空公司有權拒絕未持有所需文件者登機。資料圖片
根據規定,自1月9日起所有年滿18歲的本港旅客在入境泰國時,須提供最少兩劑新冠疫苗接種紀錄或醫學豁免書、或已打一劑及並持有6個月內的康復證明。同時,他們亦要購買包括新冠肺治療的旅遊保險,而保障範圍須包括入境當天至離境日後7天。
至於未滿18歲的本港旅客及轉機乘客,則毋需出示接種及保險證明。
當局指,航空公司會在為乘客辦理登機時查核有關文件,並有權拒絕不能出示證明文件者登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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