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期間「私了」普通話男 男生認暴動傷人還柙兩周後判刑
2023-01-05 13:24
2020年「魚蛋革命」4周年示威中,一名操普通話的男子因將堵路發泡膠箱踢走,而遭黑衣人包圍「私了」。21歲男學生期間踐踏受害人和踢其膝蓋,他被控暴動、傷人及非法禁錮共3罪,今(5日)在區域法院承認首2罪,餘下1罪存檔法庭,不予起訴。法官李俊文押後案件至1月19日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案情指,警方就「香港本土起義」申請於案發當日舉行的集會發出反對通知書,惟仍然有大批人士參與,其後演變成暴動,至少3人遭示威者群毆,包括本案受害人。示威者於晚上約9時半起集結在一起,他們用保鮮紙封路令車輛前進不便,亦有人展示港獨旗幟和焚燒路面雜物,縱使警方已多次警告,示威者仍拒絕散去。及至約11時,一名戴V煞面具的男子於砵蘭街「永旺麻雀娛樂」外的行車路持續呼叫「死黑警」的口號,又用強光照射警方,無戴口罩的被告站在他不遠處,不時和應口號。
翌日凌晨一名40多歲的男子X獨自走到涉案路口,遇上被告、V煞男在內約7人。X把路面上的發泡膠箱踢走,遂被推在地上拳打腳踢,X受襲後重新爬起,有人近距離拍攝他。他撥開該人手機,隨即再遭迅速包圍,被告叉X後頸令其倒地,繼而踐踏他和踢其頭部4次,另有人用玻璃樽重擊X頭部。X被送往醫院治理,他頭部有傷縫了7針,另膝蓋亦有擦傷。事後被告等人躲進餐廳躲避警方,最終遭發現被捕,被告在警誡下稱:「我見個光頭佬咁串,咪幫手用腳係咁踢佢!」
被告馬俊棋被控於2020年1月26日至翌日,在旺角山東街與砵蘭街交界,與其他身分不詳的人參與暴動。他另被控於1月27日在同地,將X非法及損害性禁錮,違反其意願將他羈留;以及非法和惡意傷害他。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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