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程序錯誤」不獲聘請 NET女教師勝訴獲賠69.5萬元 教育局:尊重法庭裁決

2023-01-03 12:48

法官高浩文去年中裁定判女教師勝訴。
法官高浩文去年中裁定判女教師勝訴。

47歲NET女教師前年直接向福榮街官立小學遞交履歷,完成兩輪面試後被告知獲聘,但教育局及後向該校派發該教師的履歷時,揭發該校沒有跟從教育局的「內部政策」,即官立學校只可從教育局取得應徵者的履歷,女教師最終因「程序錯誤」而不獲聘請。高浩文法官去年中裁定有關決定屬違法及不合理,判女教師勝訴,下令教育局需向女教師作出賠償,女教師希望連本帶利獲得賠償1604萬元,法官今頒判詞裁定女教師只可獲得69.5萬元賠償。

本案申請人為Tong Wai Yee Winnie(譯音:唐慧儀),答辯人為教育局局長及教育局。高浩文法官在判詞中表示,唐要求教育局連本帶利賠償1604萬元,包括一般損失300萬元、不獲聘請兩年職位的收入損失近195萬元,以及未來收入損失近1100萬元。律政司則批評有關申索嚴重誇大,又沒有醫學證據所支持。法官認為唐只應得她不獲聘兩年的收入及教師註冊費損失,經計算後認為唐應得69.5萬元賠償。

高浩文法官重申他早前的裁定指,唐是一名合乎資格的NET教師,而她經過兩輪公開及透明的面試過程後,獲福榮街官立小學甄選為最佳候選人,並決定提供NET教師一職給她,她亦表明應聘,惟教育局干預及阻止唐的招聘計畫。法官指如非教育局跟從一個沒有文件記載的「內部政策」,唐應會成功受聘,而且即使她勝訴後推翻她不被聘請決定,亦不能讓她重新獲聘2021/22年度的NET教師職位。

教育局表示,尊重法庭的裁決,重申局方在招聘員工事宜(包括官立學校的教師)上,一向遵守相關的規定,嚴謹行事,以保障學生的福祉、及確保甄選員工的準則和程序公平公正。教育局已檢視官立學校以英語為母語的英語教師的聘任工作,完善相關機制,並確保所有官立學校和申請人清楚知悉有關安排。教育局會仔細研究判詞和徵詢法律意見,再考慮是否有需要作出跟進。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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