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漢2000元賄考牌官盼路試及格 判即時入獄4個月

2023-01-03 10:11

裁判官屈麗雯指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行嚴重。
裁判官屈麗雯指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行嚴重。

60歲男子在運輸署駕駛考試(即路試)中犯錯,以2,000元行賄考牌官圖獲考試及格,遭考牌官拒絕;及後被廉政公署控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被告早前承認控罪,裁判官屈麗雯今日(3日)在觀塘裁判法院判處被告即時入獄4個月。屈官指,案件涉及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行嚴重,判監無可避免。

被告賴長明(60歲、報稱肉檔店員)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屈麗雯判刑時,指根據案例,同類案件一般判處長時間的即時監禁,而在本案中沒有特殊情況,故她不會考慮社會服務令或判以緩刑,而且早前索取的報告亦因被告健康情況而不建議社會服務令。惟屈官考慮到,本案較同類案件輕微,加上被告認罪,過去無案底及其健康情況,最終判監4個月。

案情透露,被告於2022年7月9日到運輸署油塘駕駛考試中心參加路試,由一名運輸署二級考牌主任主考。被告在路試開始後不久便犯下嚴重錯誤,其後向該考牌主任提供現金2,000元,請對方「飲茶」圖獲路試及格。該考牌主任拒絕接受賄款,並在駕駛考試結束後即時向運輸署報告事件。廉署接獲運輸署轉介的貪污投訴,當場拘捕被告。

廉署發言人表示,廉潔公務員隊伍是香港長久賴以成功的基石。廉署讚揚公務員面對貪污仍持廉守正,並提醒市民,行賄公務員屬嚴重罪行,一經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7年及罰款50萬元。

法庭記者:王仁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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