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後闖女鄰居家認企圖強姦等3罪 將索事主創傷報告押後判

2022-12-16 15:53

被告今在高等法院認罪。
被告今在高等法院認罪。

35歲曾任酒樓職員的男子去年出席派對飲酒後,凌晨闖入女鄰居家中指:「你比我搞一次,搞完我就走啦」,隔衣上下其手後欲撲倒女方,但女方多次成功「企硬」,不斷轉移被告視線,要求被告吸煙飲水以獲取其DNA,再致電男友人到場救援。男子亦被發現偷去女方的胸圍及近500元散紙等,他今在高等法院承認企圖強姦、入屋犯法及傷人共3罪,許紹鼎特委法官把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20日處理求情及判刑,期間會為事主索取創傷報告並為被告索取心理報告。

案情指,2021年5月21日深夜時分,30歲女子X獨自回到她位於葵涌石籬邨的住所,脫衣只穿內褲便上床睡覺,凌晨兩點便起床洗澡,她浴後穿著吊帶背心及內褲,但發覺門口鐵閘被打開,地上有一包零食,她以為自己大意忘記關好門,關門後發現有人躲在她床旁的窗簾後面,一身酒氣的被告王長熙從窗簾後衝向X,X大叫求助,被告指自己飲醉酒,隔衣摸X胸部並說:「你比我搞一次吖,搞完我就走㗎啦。你唔俾我搞既話,我就用刀捅你」。被告欲推X到床上,但X「企硬」並掙扎。

X轉移視線叫被告不要在室內穿鞋,被告脫鞋放到鞋架後,X又建議被告外出購買安全套,但被告稱:「(做左(愛)先,我唔用㗎」。X其後按被告要求抱住被告,趁機在被告身後致電男友人,放電話在台上後與被告繼續談話,被告透露他關注了X一段時間,「你成日咁夜返,平時都有男仔送你返屋企,啲男仔又唔 OK」。被告兩度假扮離去,然後想撲向X,第3次更穿上一邊鞋子後再撲向X,終於成功推倒X在床上,被告說:「你俾我搞一次啦」,便向X上下其手,試圖脫去X的衣物,被告按X要求除下手錶及鞋子,繼續向X上下其手。

X害怕被告會強姦甚至殺害她,便指她未準備好,希望飲一點酒。被告容許她離床飲酒吸煙,X向被告遞上一支煙以取得被告的DNA,被告亦飲了一支水。屆時男友人遂趕到X家拍門,男友人最終破門而入並問被告身分,指明他已報警處理,要求被告離去,被告從枱面拿來一支紅酒擲向男友人頭部,男友人避過後把被告壓在地上,被告再向男友人額頭擲紅酒瓶,兩男糾纏期間警察到場,X發現家中的化妝袋、雜物袋、藍色胸圍及裝有近500元散紙的木盒。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指:「呀SIR,我當時飲左酒,咩都唔記得啦」,他又在錄影會面中稱X邀請他入屋並睡在她的床上,二人一起聊天、飲酒、吸煙,至男友人上門時被告離去,同時拿走了X的胸圍,回家後放了X的胸圍入其衣櫃。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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