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交朱古力餅腸仔零食予8囚犯 前一級懲教助理判罰3000元

2022-12-15 23:24

被告李文傑。 資料圖片
被告李文傑。 資料圖片

廉政公署表示,調查貪污,揭發一名時任懲教署一級懲教助理未獲授權而將零食交給8名囚犯,被告今日(12月15日)在屯門裁判法院認罪判刑。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判刑時指,被告干犯罪行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已離職,無機會重犯該罪行,以及有悔意,故判處被告罰款3000元。

廉署指出,被告李文傑(56歲),承認3項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違反《監獄條例》第19條。

案發時被告駐守大欖懲教所。他於2022年6月1日獲派擔任一個飯堂的主管,負責在用膳時間監督囚犯。所有懲教署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監獄條例》。根據該條例,被告不得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包括食物。

案情透露,被告於案發當日未獲授權而先後3次將5包朱古力夾心曲奇及6條香腸放在辨公枱上或櫃桶內,讓8名大欖懲教所囚犯取走零食享用。該2款零食並非可供囚犯購買或享用的小賣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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