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身教練呃婦人助退會涉逾300萬判囚40個月 官指受害人或失畢生積蓄

2022-11-28 18:32

健身教練訛稱可助退會,呃退休老婦逾300萬。 ISTOCK圖(示意圖)
健身教練訛稱可助退會,呃退休老婦逾300萬。 ISTOCK圖(示意圖)

28歲男健身教練於2020年,在健身中心告知一名72歲老婦可退回購買課程所花的數百萬港元費用,最終被騙去350多萬港元,及後該教練再以同樣手法騙取另一名28歲女子逾55萬港元。他今於區域法院承認兩項欺詐罪,被判處監禁40個月。法官姚勳智指案情嚴重,受害人或許一生積蓄被他騙去,寄語被告切勿再犯。

案情指,被告於2020年9月認識72歲馮姓女事主,她在2012年已成為舒適堡健身的會員,並在8年間花費花費約200萬港元購買個人訓練課程,而被告就向她提出申請獲得歷年全數退款,但要馮先支付手續費,及後被告經過5次藉口要馮先繳付手續費及法律費用等,最後馮交出262萬港元。另被告又藉詞馮須用盡信用卡限額才可獲取退款,帶馮到錶行購買價值9.8萬至39.8萬港元的4隻手錶,最後馮共被騙去355萬港元。當被告在去年1月再要求馮付百多萬元時,馮已無餘錢故拒絕,後來得知被告被健身中心解僱,終發現受騙報案。

案情續指,被告又以助升級及獲退款等同樣手法,欺騙另一名28歲黃姓女會員交出逾42萬港元,及替他購買一隻12.8萬港元的手錶,最終黃被騙去共約55萬港元。

辯方求情提到,被告教育程度較低,他憑其努力當上健身教練,案發時因疫情關係而令工作機會大減,其後與友人合資做生意卻亦虧蝕收場,其友人更因而自殺身亡,被告需要獨自背負200萬債項,鋌而走險犯案。辯方續指,被告現已感後悔,已向事主致歉,承諾未來將為兩名子女努力工作,改過自新。

姚官判刑時表示,被告利用教練身份接觸同為學員的兩名事主,訛稱為對方退款,涉款逾410萬港元,金額龐大,案情非常嚴重,受害人或許一生積蓄被他騙去,惟考慮被告認罪及其他求情因素下,終判囚3年4個月,即40個月。

控罪指,被告陳展熙於2020年10月20日與2021年1月11日之間,在九龍灣牛頭角道77號淘大商場3期2樓舒適堡以欺騙手段,而不誠實地取得馮寶蓮的4隻手錶,價值936,812港元及2,640,000港元,總值港幣3,576,812港元,意圖永久地剝奪該馮寶蓮的財產。

本報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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