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班警涉中環2小時內偷拍10女子裙底 官明言會考慮判囚
2022-11-17 17:04
榮獲銀笛獎的29歲警員5月底休班時於港鐵中環站外扶手電梯跟蹤女途人偷拍裙底,然而螳螂捕蟬黃雀在後,再遭尾隨警員制服,被揭發在2小時內偷拍了共10名女子裙底被控。被告今午於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全部10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案件押後至下月1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惟裁判官嚴舜儀重申仍會考慮所有判刑選項包括即時監禁,被告續准保釋候判。
案情指,5月24日下午1時半左右,警方於中環港鐵站A出口巡邏期間,發現被告余健華悄悄尾隨1名女途人,在乘扶手電梯時右手伸出手機偷拍女途人裙底。警員遂於扶手電梯頂截停被告,被告激動逃走,由4名警員合力制服拘捕。警員在被告手機中發現27秒片段,拍攝到事主內褲。警方其後再在手機內發現另外9條裙底片段,均於案發前2小時內拍攝。被告警誡下承認犯案「我一時諗歪咗,先用電話影個女仔裙底」。
辯方求情呈上精神科報告,交代被告現正參與相關計畫解決問題,提到被告工作表現正面,本案初犯,重犯機會低,受查時更主動提供電話密碼揭發其餘罪行。辯方又指被告自小志願成為警察,如今將失去工作,明白辜負了親友期望,希望法庭輕判讓被告重新做人。
被告余健華被控於今年5月24日在港鐵中環站A出口外一條近畢打街的行人天橋扶手電梯上,拍攝事主X的私密部位,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上述行為,不理會是否獲得X同意;同日於香港拍攝7名事主的私密部位;同日於香港出於觀察或拍攝私密部位的意圖,操作手機從兩名事主的衣服下方拍攝,不理會是否獲得事主同意。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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