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入境主任認偷拍女同事裙底候判 官索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2022-10-21 17:39

高級入境主任認偷拍女同事裙底押11月判刑。Unsplash圖
高級入境主任認偷拍女同事裙底押11月判刑。Unsplash圖

47歲高級入境主任今年2月在機場客運大樓辦公室內借工作事宜叫女下屬入房操作電腦,待對方彎腰時把手機放在文件夾內擺動,意圖偷拍對方裙底。被告今日(2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罪,辯方求情指,原本與控方商討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但昨日(20日)遭拒,被告便決定認罪。裁判官李志豪將判刑押後至11月4日,期間法庭會為被告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

案情指,26歲事主X與被告同在位於機場的辦公室上班,因X的直屬上司休假,故被告暫代為她主管,二人僅為點頭之交,先前共事過3至4次。案發當日X上身穿制服,下身穿裙子配肉色絲襪,被告著她入房協助。X站在桌前微微彎腰,坐在電腦椅的被告查詢內部系統的事宜,X專注電腦螢幕而沒有為意。但當她成功找出搜尋引擎轉身時,被告顯得不以為然,不像有認真聽她解答。

被告其後將凳子拉近進一步靠近X,並且持續問工作上的問題,X再轉身看到被告拿著A4文件夾並把手提電話放入內。X認為被告行為可疑,遂側身以左眼瞥看他的舉動,發現被告電話的2/3展露出來。X感到害怕,隨後在被告再提問時借故離開房間,將事件告知同事和男友,並報警處理。被告在警誡下承認有叫X入房,但對其他提問一概無回應。

被告羅懿誠被控於2022年2月10日,在新界大嶼山赤蠟角香港國際機場一號客運大樓第7層(禁區)南離境大堂某入境事務處辦公室內出於拍攝X私密部位的意圖,為了從X衣服下方拍攝其私密部位,而操作一部手提電話,若非該設備如此操作,該部位本來不是可讓人看到的,及被告為了性目的或不誠實地作出以上所述的行為;不理會是否獲得X同意。辯方求情指,被告過往無刑事定罪紀錄,重犯機會低,事後主動尋求協助。

入境處發言人表示,由於查詢的案件仍在進行司法程序,處方不宜作任何評論。處方一向非常重視人員的行為操守。如任何人員干犯刑事罪行或作出不當行為,處方必定會嚴肅跟進及處理,對其違法行為絕不姑息。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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