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丁堡廣場衝突 兩男認協助罪犯及襲警 判入獄3年9個月
2022-11-16 19:11
2019年12月22日愛丁堡廣場「聲援維吾爾族人權集會」期間,有示威者拆毀附近國旗引發衝突,有23歲男調酒師上前踢警,被制服時其中學男同學意圖拉走他。事後兩名男學生分別承認1項協助罪犯罪及1項襲警罪,另一同被裁定暴動罪成。法官葉啓亮今午於區域法院接納暴動事出突然,規模小人數少僅數十人,暴力輕微,然而搶犯襲警令暴力升級現場更混亂,判2人入獄3年9個月。
葉官判刑接納暴動事出突然,沒有預謀,源於獲發不反對通知書的和平集會,規模小人數少僅數十人,暴力輕微,過程為時約20分鐘,當中被告涉案不足2分鐘,當時為周日下午的中環,公眾交通滋擾較少。葉官續指向警方投擲物品只有空水樽,沒有磚頭汽油彈,4名警傷勢輕微,加之沒有證據顯示被告號召或帶領暴動,犯案出於一時衝動,故以3年7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同時干犯協助罪犯及襲警,加刑2個月至3年9個月。
葉官再指23歲物流管理員陸家裕行為形同搶犯,在警方制服23歲男調酒師蕭子峰時不斷拉扯蕭,當時有大批黑衣人包圍警方,最後蕭更成功逃脫。葉官認為陸家裕行為令暴力升級,現場更混亂,造成破壞社會安寧的漣漪效應,然而案發前陸家裕不會預知事件,故以12星期為協助罪犯罪量刑起點,認罪減至9星期。葉官轉指案發時現場演變成暴動,十多人包圍警方指罵擲物,蕭子峰加入襲警從後腳踢令情況更惡劣,警方進一步受襲,引起他人效法,惟案情並非最嚴重,警員沒有受傷,故以12星期為襲警罪量刑起點,認罪減至9星期。葉官最後指罪行重疊,刑期全數同期執行。
辯方求情指陸家裕畢業於都會大學經濟系,中學擔任總領袖生,曾獲選為港島https://bit.ly/3yLrgYZ傑出學生,亦曾參與少年警訊多年。辯方續指陸家裕現已感到後悔,願意承擔後果,自覺愧對父母,又向受傷警員致歉,2名博士撰文指案件不符其性格,中學老師亦形容陸家裕為學生榜樣,熱衷服務他人,案中拉走朋友屬自然反應,陸家裕沒有使用暴力,情節較輕。辯方又求情指23歲男調酒師蕭子峰也曾參與少年警訊,熱心助人關心社會,女友指其曾背負行動不便的老婦人上樓梯,前僱主亦決定刑滿後將重新聘用,母親則指蕭子峰入獄前努力賺錢養家,蕭子峰信中自言「種甚麼因得甚麼果」。辯方最後指暴動發生於電光火石之際,規模小暴力輕微,希望法庭輕判。
兩被告依次為陸家裕及蕭子峰,同被控2019年12月22日在愛丁堡廣場5號大會堂低座外,連同身分不詳者參與暴動。陸家裕另承認同日同地協助罪犯,蕭子峰則承認於同日同地襲擊正在正當執行職務的高級督察34135。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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