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涉勾结案|法官准英御状接案 梁振英批理由荒诞:法官以洋为师

2022-11-10 11:14

梁振英形容英国大律师参与勾结外国势力案件荒诞。资料图片
梁振英形容英国大律师参与勾结外国势力案件荒诞。资料图片

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被控涉嫌勾结外国势力案,高等法院批准英国御用大律师Timothy Wynn Owen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律政司不服上诉,但昨日被上诉庭驳回。判辞指,公众对审讯公平的观感至为重要,法院须作出最符合公众利益的决定,形容有卓越的法学家参与审讯,将为国安法的发展带来贡献。

全国政协副主席、前行政长官梁振英今日(10日)在社交平台发文,指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的案件竟可由外国大律师代表出席,形容事件荒诞,质疑法官「以洋挂帅」。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接受《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不评论个别人士意见,但认为不能「一竹竿打一船人」,以个别案例否定引入外国律师的必要。

点撃图辑了解梁振英发文形容黎智英案件荒诞详情:

高等法院批准英国大律师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资料图片
高等法院批准英国大律师来港代表黎智英抗辩。资料图片
梁振英形容事件荒诞。资料图片
梁振英形容事件荒诞。资料图片
梁振英引述二十大报告对香港的指引。资料图片
梁振英引述二十大报告对香港的指引。资料图片
梁振英质疑邀请英国人为中国香港「发展」国家安全法律。资料图片
梁振英质疑邀请英国人为中国香港「发展」国家安全法律。资料图片
法官以「有利国安法发展」为由驳回律政司上诉。资料图片
法官以「有利国安法发展」为由驳回律政司上诉。资料图片

梁振英指,上诉庭驳回上诉决定荒诞,指黎智英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不应由外国大律师代表出庭。他表示,更荒诞的是法官以「有利国安法发展」理由驳回律政司上诉,质疑香港邀请英国人为中国香港「发展」国家安全法律。

他引述报道指,上诉庭强调本港法学理论应该以坚实的基础发展,反映本港坚守法治,并采用国际间的司法标准。梁振英质疑此说法,不理解本港为何没有法学理论基础发展,以及国家安全问题要采用国际司法标准,「如果英国的大法官用他们的『司法标准』,开口要我们放人(这是迟早的事),我们就放人了?」

称所有大律师被法官「打脸」

梁振英又引述二十大报告对于香港及澳门的指引,指本港需提升全面治理能力和管治水平,完善特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更要保持自信自立,包括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等,不能照抄照搬,食洋不化。他形容,香港所有大律师都被上诉庭法官公开「打脸」,指出该法官在国安问题上「以洋为师,以洋挂帅」,称香港大律师公会如何回应。他指出本港先有部门首长保留外国国籍,今有法官以洋为师的荒诞,反问香港高官和司法界是否不必有国家观念和民族立场。

汤家骅。(资料图片)

汤家骅:英国仍在审国安法 难吸取其经验

曾任大律师公会主席的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不评论个别人士意见,但香港实行普通法,好处是可以参考不同国家、地区的法律原则,亦需注意不同国家的国安法,受个别因素影响而有不同特点,包括历史、文化、政治和经济因素,但指《港区国安法》除个别公认原则,不需过度依赖及参考其他国家。

他指,《港区国安法》第4及第5条提及,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应当尊重和保障人权,以及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应当坚持法治原则。他指不能以个别案例否定引入外国律师的必要,不能「一竹竿打一船人」,认为法庭可以判断是否参考其他国家法例及原则。

上诉庭判辞提到,人权自由具有国际法的层面,加上国安法列明维护国安应当依法保护居民的自由,海外法例或者可以协助法庭。汤家骅说,认同法庭以人权自由作为批准聘用英国大律师作为抗辩的理由,但不理解因港区国安法聘请外国律师,虽说现时并无否决聘请外国律师,但聘请条件以香港律师是否具备该议题的经验,而港区国安法有其独特特色,英国现时仍在审理其国安法,本国国安法仍未完善,港区国安法难以吸取其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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