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料明年農曆新年後開審 袁嘉蔚代表大狀爭議應限1法官審

2022-11-01 12:07

袁嘉蔚。
袁嘉蔚。

47名民主派因「35+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3名已表明認罪的前區議員趙家賢、袁嘉蔚、徐子見今到高等法院進行案件管理聆訊,陳慶偉法官透露47人案審訊預計需時55天,現時估計會在明年農曆新年後開審,明年暑假前完審。代表袁嘉蔚的祁志資深大律師提出,認罪被告理應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由1名法官處理認罪及判刑,而非像否認控罪的被告般按《港區國安法》由3名法官主理。3名法官經考慮後決定在11月28日開庭處理有關爭拗,以待控辯雙方準備書面陳詞。

是次案件管理聆訊由法官陳慶偉、陳嘉信、陳仲衡處理,律政司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犯罪得益)傅悅耳、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特別職務)羅天瑋及署理高級檢控官莊文欣作代表。

趙家賢。
趙家賢。
徐子見。
徐子見。

趙家賢表明希望在審訊後判刑,徐子見及袁嘉蔚均表明希望盡快判刑。而代表袁嘉蔚的祁志資深大律師提出數個法律問題,包括爭議認罪被告不應按《港區國安法》第46條,由3名法官組成審判庭處理認罪及判刑,理應按《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41及42條,即認罪被告應像一般刑事案件般,由1名法官處理認罪及判刑。

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檢控專員(犯罪得益)傅悅耳則認為根據《港區國安法》第46條,認罪被告及否認控罪的47名被告均應由同一個審判庭,即相同的3名法官,來處理審訊、裁決及判刑。3名法官經考慮後決定把案件押後至11月28日開庭處理有關法律爭拗,指示袁嘉蔚一方需在11月7日前提交書面陳詞,律政司則需在11月21日前回覆並提交書面陳詞。法官陳慶偉同時亦強調三分之一的認罪扣減只是予以有悔意及節省法庭時間的認罪被告。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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