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选案|料明年农历新年后开审 袁嘉蔚代表大状争议应限1法官审

2022-11-01 12:07

袁嘉蔚。
袁嘉蔚。

47名民主派因「35+初选」被控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3名已表明认罪的前区议员赵家贤、袁嘉蔚、徐子见今到高等法院进行案件管理聆讯,陈庆伟法官透露47人案审讯预计需时55天,现时估计会在明年农历新年后开审,明年暑假前完审。代表袁嘉蔚的祁志资深大律师提出,认罪被告理应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由1名法官处理认罪及判刑,而非像否认控罪的被告般按《港区国安法》由3名法官主理。3名法官经考虑后决定在11月28日开庭处理有关争拗,以待控辩双方准备书面陈词。

是次案件管理聆讯由法官陈庆伟、陈嘉信、陈仲衡处理,律政司派出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犯罪得益)傅悦耳、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特别职务)罗天玮及署理高级检控官庄文欣作代表。

赵家贤。
赵家贤。
徐子见。
徐子见。

赵家贤表明希望在审讯后判刑,徐子见及袁嘉蔚均表明希望尽快判刑。而代表袁嘉蔚的祁志资深大律师提出数个法律问题,包括争议认罪被告不应按《港区国安法》第46条,由3名法官组成审判庭处理认罪及判刑,理应按《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41及42条,即认罪被告应像一般刑事案件般,由1名法官处理认罪及判刑。

律政司署理助理刑事检控专员(犯罪得益)傅悦耳则认为根据《港区国安法》第46条,认罪被告及否认控罪的47名被告均应由同一个审判庭,即相同的3名法官,来处理审讯、裁决及判刑。3名法官经考虑后决定把案件押后至11月28日开庭处理有关法律争拗,指示袁嘉蔚一方需在11月7日前提交书面陈词,律政司则需在11月21日前回覆并提交书面陈词。法官陈庆伟同时亦强调三分之一的认罪扣减只是予以有悔意及节省法庭时间的认罪被告。

法庭记者:刘晓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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