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等4人涉串謀詐騙等罪押2024年預審 男商人未應訊官發拘捕令
2022-10-25 13:54
前立法會議員詹培忠及兒子詹劍崙涉嫌聯同一男一女在配售可換股票據以增加上市公司股本時,隱瞞秘密「買殼」協議,串謀詐騙聯交所、該上市公司以及其董事會和股東,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萬元,4人分2案被廉署起訴串謀欺詐及洗黑錢共3罪,兩案今於區域法院再訊。詹父子及同案女被告王蓓麗擬否認控罪,法官郭偉健將案排期2024年3月1日預審,5月2日開展為期60天的審訊;辯方有關終止聆訊的決定則會在2023年年底前告知法庭。餘下男被告馬鐘鴻今無到庭,法官遂發出拘捕令。
控方表示,由於馬鐘鴻無到庭,因此擱置將兩宗案件合併的申請,不需預留11月25日處理相關事宜。本案暫定2024年3月1日預審,5月2日開審,為期60天,並會傳召約30名證人,及播放詹培忠約2小時錄影會面片段,辯方將爭議片段的可呈堂性。法官關注將案押後如此長時間的原因,辯方回應涉案文件多達10萬頁,且部分內容現未採用,需更多時間準備抗辯方向和審視。另外,辯方替詹培忠申請把旅遊證件發還給他,讓其短暫離境,如獲批可將保釋金調高至500萬。法官聽罷陳詞後拒批。
75歲董事詹培忠、52歲商人詹劍崙及48歲商人馬鐘鴻同被控兩項串謀欺詐罪,指其於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期間與對方,在香港一同串謀並與其他人串謀詐騙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及股東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馬鐘鴻和65歲王蓓麗被控一項處理已知道或相信為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的財產罪,指其於2013年10月24日至2014年1月24日期間,知道或有合理理由相信某財產,即由亞洲資源控股有限公司發行、本金金額為4,200萬港元的可換股票據,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間接代表從可公訴罪行的得益而仍處理該財產。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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