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憲規定只准藥房及持牌處所售賣止痛退燒藥 明年10月21日生效

2022-10-24 22:35

政府刊悹,只准藥房、持牌處所售賣止痛及退燒藥物。(資料圖片)
政府刊悹,只准藥房、持牌處所售賣止痛及退燒藥物。(資料圖片)

政府上周五(21日)刊憲,將止痛及退燒藥物,包括撲熱息痛、阿士匹靈及水楊酰胺等,納入受規管範圍,只准藥房、持牌處所售賣.並於2023年10月21日生效。

政府規定止痛及退燒藥物,包括撲熱息痛等,納入受規管範圍。(資料圖片)
政府規定止痛及退燒藥物,包括撲熱息痛等,納入受規管範圍。(資料圖片)

「醫.思維」在facebook貼文,指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PPBHK)發出最新藥物管制聲明,表示參考內地、澳門及澳洲對非處方退燒藥物施加的銷售管制,決定加強對有關產品的銷售管制,以保障公眾健康。

管理局認為,含退燒藥成分的藥物需加強監管,如撲熱息痛、阿士匹靈及水楊酰胺等,實施銷售管制,並需符合最新藥物標示,標明「注意:食用過量有危險」等警告標語。若不符合,一經定罪,最高罰款$100,000及監禁2年。

落實日期將在憲報刊登起計12個月,即明年10月21日正式生效,日後市民如要購買退燒藥,便要到持牌藥房或藥行方可購買;意味着超市及便利店,日後或未能出售有關藥。根據衞生署資料顯示,各大超市及便利店大部份分店,已屬持牌處所,獲准售賣藥物。

香港醫院藥劑師學會會長崔俊明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對加強管制藥物表示支持,認為是確保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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