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刊宪规定只准药房及持牌处所售卖止痛退烧药 明年10月21日生效

2022-10-24 22:35

政府刊悹,只准药房、持牌处所售卖止痛及退烧药物。(资料图片)
政府刊悹,只准药房、持牌处所售卖止痛及退烧药物。(资料图片)

政府上周五(21日)刊宪,将止痛及退烧药物,包括扑热息痛、阿士匹灵及水杨酰胺等,纳入受规管范围,只准药房、持牌处所售卖.并于2023年10月21日生效。

政府规定止痛及退烧药物,包括扑热息痛等,纳入受规管范围。(资料图片)
政府规定止痛及退烧药物,包括扑热息痛等,纳入受规管范围。(资料图片)

「医.思维」在facebook贴文,指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PPBHK)发出最新药物管制声明,表示参考内地、澳门及澳洲对非处方退烧药物施加的销售管制,决定加强对有关产品的销售管制,以保障公众健康。

管理局认为,含退烧药成分的药物需加强监管,如扑热息痛、阿士匹灵及水杨酰胺等,实施销售管制,并需符合最新药物标示,标明「注意:食用过量有危险」等警告标语。若不符合,一经定罪,最高罚款$100,000及监禁2年。

落实日期将在宪报刊登起计12个月,即明年10月21日正式生效,日后市民如要购买退烧药,便要到持牌药房或药行方可购买;意味着超市及便利店,日后或未能出售有关药。根据衞生署资料显示,各大超市及便利店大部份分店,已属持牌处所,获准售卖药物。

香港医院药剂师学会会长崔俊明接受传媒访问时表示,对加强管制药物表示支持,认为是确保市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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