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店鴨肉製牛肉風味小串遭索償 辯稱「牛肉和牛肉風味是兩種概念」

2022-10-12 14:34

鴨肉製牛肉風味小串遭食客索償,店主稱牛肉和牛肉風味是兩種概念。
鴨肉製牛肉風味小串遭食客索償,店主稱牛肉和牛肉風味是兩種概念。

杭州市民小孫(化名)近日發現在外賣平台上落單的「烈焰牛肉風味小串」味道不對,詢問商家後得知小串竟是鴨肉做成,於是找商家協商。對此,商家的解釋是:「牛肉風味」是一種口味,幾塊錢吃不到牛肉,顧客可能是對這種口味吃不慣。

商家姚先生接受訪問時表示「『牛肉小串』和『牛肉風味小串』,肯定是兩種概念。」。「牛肉風味」是一種口味,外賣平台上也標註清楚,他不同意小孫的索賠要求。

據浙江電視台《1818黃金眼》報道,小孫10月7日在外賣平台上一家名為甜辣先森韓式炸雞杭州紫金港店,點了炸雞和小食,一共30多元(人民幣,下同),裡面有一份「烈焰牛肉風味小串」,他買了30串,花了3元9角,但當小孫吃了幾口小串後,感覺味道不對,沒有撒調料的時候,就發現這肉味特別「騷」。

在小孫持續追問後,商家發來配料表,而配料表顯示,這款牛肉風味小串,壓根就不是牛肉。對此,商家的解釋是,「牛肉風味」是一種口味,而且,幾蚊也不可能吃到純牛肉。商家還表示,「烈焰牛肉風味小串」是店裡銷量最高的產品。

外賣平台上牛肉風味小串售人民幣0.13一串。
外賣平台上牛肉風味小串售人民幣0.13一串。
食客小孫指吃了幾口小串後,感覺味道不對,肉味特別「騷」。
食客小孫指吃了幾口小串後,感覺味道不對,肉味特別「騷」。
食客小孫向內地傳媒講述事件。
食客小孫向內地傳媒講述事件。
店主展示串燒的實際食材是「鴨肉」。
店主展示串燒的實際食材是「鴨肉」。
店主稱「牛肉」和「牛肉風味」是兩種概念。
店主稱「牛肉」和「牛肉風味」是兩種概念。
店主稱「牛肉風味」是一種口味,幾塊錢吃不到牛肉。
店主稱「牛肉風味」是一種口味,幾塊錢吃不到牛肉。

但小孫對這樣的解釋不能認可,他認為,牛肉本身廣義的定義是一種食材,不是一種口味,在商家沒有針對具體食材名稱進行標註時,不可能所有的消費者都會按照商家的想法去理解,商家的行為有欺詐性質,因此商家應提前進行標註。小孫還表示,商家應該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48條,對他作出退一賠十,不足一千賠一千的補償。

據報,這款「烈焰牛肉風味小串」在外賣平台月售上萬件,商家在「套餐內容」內標註了「鴨肉」,有35位回頭客推薦,不少顧客給出好評。

研究食品安全法的湘潭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肖峰評論事件稱,「牛肉風味」的商業宣傳,是按商家的經營邏輯,還是依消費者的生活理解,是一個關鍵。此事件屬於餐飲經營者通過網絡平台銷售食品的情形,商家負有通過平台網頁、平台內通訊信息等真實說明的義務,對商品的配料、成分等進行標註。本案中,商家未履行這一法定義務,且宣傳的信息中含「牛肉」的字詞,與實際成分「鴨肉」存在用材的衝突。

肖峰又指,從《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食品安全法》的規定來看,食品質量的廣義理解,除非事前有明確說明和顯眼標註,否則屬於誤導消費者的虛假宣傳情況,但不屬於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情況,因此,應當適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55條規定的買1賠3。肖峰建議,消費者維權可優先考慮平台舉報、消協調解、向監管部門(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反映,通過和解和調解方式進行,效率高、成本相對低;如不可行,注意保存證據後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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