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前保母車5死車禍 司機被控7項危駕罪獲保釋11月再訊

2022-09-15 12:47

被告吳耀宗(綠衣綠褲)由女親友攙扶離開法院。湯璧瑜攝
被告吳耀宗(綠衣綠褲)由女親友攙扶離開法院。湯璧瑜攝

2018年北角發生嚴重車禍,有保母車從斜路溜後剷上行人路,5人因而喪命,肇事司機疑未有拉好手掣便下車。事隔近4年,該司機被控5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死亡及罪2項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案件今在東區裁判法院首次提堂。被告暫毋須答辯,以待辯方索取法律意見,他獲准以現金1萬元保釋至11月10日再訊。

被告吳耀宗(66歲,退休人士)被控於2018年12月10日,在香港熙和街近英皇道(東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車輛登記號碼HG365的私家小巴,引致何玉珍、梁洪、陳瑞意、楊文根及Yip Willy死亡。被告另被控同日同地在道路上危險駕駛該私家小巴,引致盧永業身體受嚴重傷害;以及同日在長康街31號北行的道路上危險駕駛該私家小巴,引致雷曉琪身體受嚴重傷害。

被告今身穿風褸及運動長褲,並手持拐杖到庭,他步履緩慢,由一名女親友攙扶往咪高峰支架。裁判官王證瑜問到被告的身體狀況及需否坐著,辯方透露他因事件受傷至今,被告以微弱的聲線回答「唔使」。被告散庭後由親友陪同離開法院。

就事件的後續發展,被告被判罰款2,000元及停牌半年。至於死者一方,梁洪家屬去年底入稟區域法院,向被告及校巴索償,但狀書未有列明索償金額。另外,死因庭今年5月召開為期8天的死因研訊,惟律政司至裁決當天才向法庭申請押後,以待檢視部分證人的證詞謄本和錄音。律政司期後進一步透露不排除有人被控,故要求再押後以進行刑事調查,獲死因裁判官批准。裁判官當時指示律政司要於明日(16日)前,向家屬及法庭匯報進度。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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