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內部電郵投訴警方後遭停職調查 檢控主任質疑決定偏袒求覆核
2022-09-08 16:59
律政司檢控主任黃華芬2019年9月反修例運動期間及六四當日,疑分別向時任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及時任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等發內部電郵,批評警方睜眼說瞎話,目前遭停職調查。黃華芬昨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質疑研訊委員會主席決定偏袒,委聘2個來自同一間大律師事務所的大狀在研訊中分別負責檢控及為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要求法庭推翻偏袒決定。
申請人為高級二等檢控主任黃華芬,目前正停職接受紀律研訊;擬答辯人為獲公務員事務局委任的研訊委員會主席黃惠芬女士;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負責為缺乏法律背景的研訊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的大律師關有禮及代表檢控的大律師何子青則列為有利害關係方。
入稟狀指,今年1月24日起展開了3天紀律研訊,然後因疫情押後至上月19日,而聆訊中負責為委員會提供法律意見的大律師關有禮及代表檢控的大律師何子青來自同一間大律師事務所Plowman Chambers。申請人於上月23日第5日研訊爭議關何2人任命看似偏袒,遭擬答辯人判定沒有偏袒並繼續研訊。期間關何2人拒絕回答2人共事多久,擬答辯人阻止申請人繼續追問,申請人再向在場的公務員事務局紀律秘書處行政主任楊苡琪追問任命決定同遭阻止。楊苡琪經查問後,告知擬答辯人關何任命並無不妥,擬答辯人終決定情況沒有看似偏袒。
入稟狀續指,事前關何二人有申報認識申請人,卻沒有申報雙方連繫;而研訊委員會主席及成員均承認沒有法律背景,明顯對關意見言聽計從。研訊中申請人提出3個法律爭議遭控方反對後全被駁回,擬答辯人接納控方所有陳詞,申請人認為期間關沒有提供詳盡中肯的法律意見。入稟狀又指,申請人以法庭檢控主任會主席發電郵評論警方拘捕行動引發是次研訊,然而研訊中沒有披露任何警方文件或傳召任何警員作證以供盤問,證人名單中剔除了另一名前檢控主任以及涉案3封電郵橫跨15個月,涉及不同收件人及議題卻同歸一案。入稟狀最後提到最近一次研訊為本月2日,下周二再訊。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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