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警員涉逼子自瀆案|被告指完全無「竇」過兒子 稱「錫佢多過自己 」

2022-09-07 14:58

案件續在高院審理
案件續在高院審理

47歲前警員涉嫌自兒子小一起便教導他自瀆,不時播放性愛片段給兒子觀看,要求兒子一同自瀆,被控4項向年齡兒童作出猥褻行為及3項煽惑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被告於錄影會面中斬釘截鐵聲言「我乜都冇做過,我錫佢多過我自己,你可以問下啲街坊,你喺我屋企搵到一隻鹹碟乜都得。我唔會做呢啲嘢,佢伸手入褲襠我都打佢隻手」。

控方舉證完畢後,被告選擇不作供。辯方庭上播放被告錄影會面片段,被告開宗明義明言「你所講嘅罪行我冇做過」,交代案發時任職警察,2019年7月前離職,一家三口當時居住於美樂花園公務員宿舍一個單位。被逐樣問到播放色情影片,威逼兒子一同自瀆等4次事件時,被告斬釘截鐵聲言「我乜都冇做過,我錫佢多過我自己,你可以問下啲街坊,你喺我屋企搵到一隻鹹碟乜都得。我唔會做呢啲嘢,佢伸手入褲襠我都打佢隻手,我完全冇『竇』過佢(陽具)。」被告略帶尷尬解釋「佢陽具有問題,尿谷咗喺龜頭,都係佢自己㩒出來」,連學校負責老師和校長都知情,形容「我個仔成日有啲怪癖,成日伸手入褲襠裡面嘅」。被告續指兒子小時候陰莖正常,「嗰陣噴水池咁噴出來,噴到我㖭⋯⋯」而自己自小一開始已經「冇『竇』過佢」,長大後才患上隱藏式陰莖,近年到醫院接受手術治療後已經痊癒。

男被告前警員F.S.L.被控四項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及三項煽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嚴重猥褻行為罪一共七罪,交替控罪為三項殘暴對待兒童罪。控罪指他在2016年及2018年,四度向兒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三度煽惑兒童X向F.S.L.作出嚴重猥褻行為。交替控罪則指F.S.L.身為兒童X負有管養及照顧責任的人,故意虐待兒童X,其方式相當可能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苦楚。被告近年曾兩度中風,2019年離職,現時已與妻子離婚。X則在2019年被診斷患有自閉症譜系障礙及適應障礙症。

法庭記者:陳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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