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師和你顛」經營者涉發布煽動影片 提出傳召3法官作供被拒

2022-09-01 13:46

被告趙美英(中)。湯璧瑜攝
被告趙美英(中)。湯璧瑜攝

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經營者涉嫌於前年底至今年初在各級法院旁聽期間作出拍手、叫囂等滋擾行為,另疑於網上發布多條煽動影片,他與六旬婦人同否認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及發表煽動文字共兩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男被告提出傳召3名不同級別的裁判官或法官作供,認為對其抗辯方向有重要性。裁判官鄭念慈以上述人士未能提供關鍵性證供為由拒絕,稱本案關乎被告意圖及行為,並非司法人員的決定或言詞。

59歲男被告彭滿圓今無律師代表,他親自陳詞質疑控方的檢控基礎有誤,因頻道的影片最早發布是在2020年,但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11條,控方只可在犯罪6個月內提出檢控,已超越時限逾1年。被告亦指檢控書並非由律政司司長親自發出,違反法律程序,應撤銷檢控。控方以洗黑錢作比喻,指被告的頻道猶如「戶口」,他持續上載影片維持頻道運作,直至控罪日期最後一天,滿足控罪「期間」此元素,故檢控由該天開始計6個月以內便無不妥。裁判官考慮過後不接納被告的理據,指控方獲得律政司司長授權便可,由犯罪最後一天計算無問題,裁定控方檢控基礎無誤。

被告早前亦向法庭申請傳召3名不同級別的裁判官或法官,包括審理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六四非法集結案裁決的裁判官陳慧敏,以及2名國安處督察及一名警員作為辯方證人,希望上述人士就當日庭上的決定及原因解釋。裁判官認為裁判官的決定或言詞與本案無關,而控方提出的檢控理據不應由警員解釋,故上述人士不能提供關鍵證供或支持辯方案情,拒絕被告申請。

被告彭滿圓和67歲女被告趙美英均報稱無業,同被控於2022年1月4日在深水埗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彭另被控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庭記者:湯璧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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